第六十八章 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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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福看着萨仑领头,古西加、吉仁谢、马提尼紧随其后,游霞儿殿后,飞快的冲过他所开辟出来的地狱之路,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这些努力终于没有白费,想来剩下的甲虫已经不能拦住他们了吧。
唐福转过头,冲向蜂拥而来的那群彪悍的佣兵。至于神秘莫测的格林斯,为了避免计划功亏一篑,唐福将最后一颗火流星留给了他,不过格林斯也确实当的起这个待遇,他现在正好整以暇的用他那个不中看但极其好用的魔法盾抵挡着火流星。
原本护卫着斯塔德的那群佣兵,看样子异常训练有素,十几个人分成三路,凶猛的向唐福扑来。而唐福体内的元力空空如也,没有被魔法反噬就已经谢天谢地,无力也不敢再使用魔法,只能肉搏。
谁也没有看到,殿后的游霞儿终于违反了唐福的命令,回头看了一眼,当她看到唐福没有跟他们一起冲向甲虫军团,反而冲向反方向的那群佣兵,一滴眼泪终于没能忍住,悄悄的从她美丽光滑的脸庞滑落。
唐福的动作让格林斯险些笑出声来,他最担心的就是唐福会跟着萨仑他们一起逃跑,追追逃逃的很容易出意外,而且那些甲虫毕竟不是吃素的,又不认得唐福就是那个拿探矿仪的肉票,万一有个闪失,他岂不是白忙一场。
在所有人的眼里,唐福都是一个年轻的过分、强悍的过分的火系魔法师,没有人真正了解他的底细,当然萨仑例外,游霞儿可能也猜到了一些。如果格林斯他们知道唐福从小到大都是靠拳头吃饭,学习魔法都不过只是大半年前的事情,不晓得会不会把眼珠子瞪出来。
格林斯笑了,虽然眼前的火流星让他有些恼火,手中那枝花了将近十一万金币买下的黑魔杖已经出现了一丝丝的裂纹,可是还没能将火流星搞定。但是跟即将获得探矿仪的巨大喜悦相比,十一万金币算个屁!
并不是他小看唐福,相反,这个年轻的魔法师给了他很大的惊喜,可是一个魔法力使用过度,面色苍白,唇角还挂着血丝的魔法师又有什么好担心的?那群佣兵再无能,还能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魔法师都搞不定?如果真是如此,他们不如集体回家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不过形势的发展,看上去可能会让格林斯家附近的豆腐脱销。
以一个孱弱的魔法师来说,这小子的速度未免太快了些吧?中间那路打头的佣兵只来得及在脑子里转了下这个念头,一颗圆圆的鹅卵石正中他的额头,鲜血飞溅,他哼都没哼一声便倒了下去。其他佣兵还没有搞清状况,只看到打头的伙伴莫名其妙一头栽倒,而那个魔法师稍微一顿后就以更加骇人的速度直插他们的队伍。
格林斯刚刚来得及高声喊了一句“不要杀他,捉活的……”唐福便如一柄出鞘的利剑一样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狠狠插入中间的佣兵队伍,血花飞溅中已经有三个佣兵倒下。
“咦……”格林斯睁大双眼,几乎无法理解眼前的事情。什么时候魔法师也擅长近战了?还是说眼前的小子根本就是个怪胎?
为以防万一,在格林斯的指挥下,一左一右准备先去追游霞儿那队人的两路佣兵放弃了计划,从唐福身后包抄过来,想要不惜一切代价先拿下唐福。
直到此时,唐福才真正松了一口气。他并不是一个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别人的高尚骑士,相反,从小在希玛城那种环境生存下来的孤儿,始终遵循一个希玛城的铁律: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只是唐福比其他孤儿优秀的地方在于,他能够清醒的做出权衡和判断,计算出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成果。正是这一点,让他幸运的活了下来,也让他做出了此时的抉择。
说到战斗力,近战唐福未必能胜过萨仑,远战可能也比游霞儿的回旋箭强不了多少,但说到同时擅长近战和远战,在金敦的小队中没有人能够比过他。也就是说,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够胜任吸引敌人并给其他伙伴逃出生天的机会这一重任。如果说在牺牲自己能挽救其他人,和大伙一起完蛋这种选择前,还会犹豫或放弃的,那不是极度自私,就是极度弱智。
所以唐福留下了了,所以他拼着自己挨上几刀也要尽可能多的杀伤敌人,只有这样,才能把敌人的火力全部吸引过来,游霞儿他们也才有一线生机,否则,所有前面的牺牲都将白费。
当然,唐福也要感谢格林斯的那句类似“刀下留人”的话,否则,即使他再如何强悍,也不可能在如此豪华的阵容前坚持到现在。但是,代价同样不可避免。唐福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怕不下十来处,虽说都不致命,但是从伤口中流出的鲜血还是慢慢的将他的体力悄悄带走,加上之前魔法反噬所受的内伤,他全身上下里里外外大概没几个好的地方了。
即使如此,唐福还在坚持,他自己恐怕也不知道还在坚持个什么劲,但是只要有一口气在,孤儿唐福又怎么会放弃?希玛城里出来的,大概都是这样又臭又硬的角色吧。
唐福左手依然紧紧抓着那个见鬼的探矿仪,血一滴一滴从伤口汇集到胳膊上,又顺流而下淌到手里,连探矿仪上都沾到不少。这可是保命符,唐福心想,一刻不死一刻都要拿在手里才甘心,况且还要靠这鬼东西提醒杀红了眼的佣兵们,东西还在小爷手里哪!
格林斯满头黑线,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正应了了那句老话,终日打雁反被雁啄了眼,眼前这哪是什么魔法师,分明就是头小狼崽子!死死抓住他们投鼠忌器的心理,泼皮无赖一样混不吝,黑手毒手死命招呼,生怕黄泉路上会太寂寞,就想多拉两个人陪葬。瞧瞧,地上躺的五个佣兵,全是团里的好手,先前血洗赛鲁斯也没死几个人,就这么一会功夫,就倒下去五个了,即使这趟将探矿仪带回去,这张老脸可往哪搁!而且由于分心挂着这头,那根黑魔杖在火流星的攻击下彻底报销了,这更让格林斯无名火直冒!
不如一狠心一跺脚,干脆杀了这不知死活的小子!
唐福看着萨仑领头,古西加、吉仁谢、马提尼紧随其后,游霞儿殿后,飞快的冲过他所开辟出来的地狱之路,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这些努力终于没有白费,想来剩下的甲虫已经不能拦住他们了吧。
唐福转过头,冲向蜂拥而来的那群彪悍的佣兵。至于神秘莫测的格林斯,为了避免计划功亏一篑,唐福将最后一颗火流星留给了他,不过格林斯也确实当的起这个待遇,他现在正好整以暇的用他那个不中看但极其好用的魔法盾抵挡着火流星。
原本护卫着斯塔德的那群佣兵,看样子异常训练有素,十几个人分成三路,凶猛的向唐福扑来。而唐福体内的元力空空如也,没有被魔法反噬就已经谢天谢地,无力也不敢再使用魔法,只能肉搏。
谁也没有看到,殿后的游霞儿终于违反了唐福的命令,回头看了一眼,当她看到唐福没有跟他们一起冲向甲虫军团,反而冲向反方向的那群佣兵,一滴眼泪终于没能忍住,悄悄的从她美丽光滑的脸庞滑落。
唐福的动作让格林斯险些笑出声来,他最担心的就是唐福会跟着萨仑他们一起逃跑,追追逃逃的很容易出意外,而且那些甲虫毕竟不是吃素的,又不认得唐福就是那个拿探矿仪的肉票,万一有个闪失,他岂不是白忙一场。
在所有人的眼里,唐福都是一个年轻的过分、强悍的过分的火系魔法师,没有人真正了解他的底细,当然萨仑例外,游霞儿可能也猜到了一些。如果格林斯他们知道唐福从小到大都是靠拳头吃饭,学习魔法都不过只是大半年前的事情,不晓得会不会把眼珠子瞪出来。
格林斯笑了,虽然眼前的火流星让他有些恼火,手中那枝花了将近十一万金币买下的黑魔杖已经出现了一丝丝的裂纹,可是还没能将火流星搞定。但是跟即将获得探矿仪的巨大喜悦相比,十一万金币算个屁!
并不是他小看唐福,相反,这个年轻的魔法师给了他很大的惊喜,可是一个魔法力使用过度,面色苍白,唇角还挂着血丝的魔法师又有什么好担心的?那群佣兵再无能,还能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魔法师都搞不定?如果真是如此,他们不如集体回家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不过形势的发展,看上去可能会让格林斯家附近的豆腐脱销。
以一个孱弱的魔法师来说,这小子的速度未免太快了些吧?中间那路打头的佣兵只来得及在脑子里转了下这个念头,一颗圆圆的鹅卵石正中他的额头,鲜血飞溅,他哼都没哼一声便倒了下去。其他佣兵还没有搞清状况,只看到打头的伙伴莫名其妙一头栽倒,而那个魔法师稍微一顿后就以更加骇人的速度直插他们的队伍。
格林斯刚刚来得及高声喊了一句“不要杀他,捉活的……”唐福便如一柄出鞘的利剑一样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狠狠插入中间的佣兵队伍,血花飞溅中已经有三个佣兵倒下。
“咦……”格林斯睁大双眼,几乎无法理解眼前的事情。什么时候魔法师也擅长近战了?还是说眼前的小子根本就是个怪胎?
为以防万一,在格林斯的指挥下,一左一右准备先去追游霞儿那队人的两路佣兵放弃了计划,从唐福身后包抄过来,想要不惜一切代价先拿下唐福。
直到此时,唐福才真正松了一口气。他并不是一个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别人的高尚骑士,相反,从小在希玛城那种环境生存下来的孤儿,始终遵循一个希玛城的铁律: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只是唐福比其他孤儿优秀的地方在于,他能够清醒的做出权衡和判断,计算出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成果。正是这一点,让他幸运的活了下来,也让他做出了此时的抉择。
说到战斗力,近战唐福未必能胜过萨仑,远战可能也比游霞儿的回旋箭强不了多少,但说到同时擅长近战和远战,在金敦的小队中没有人能够比过他。也就是说,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够胜任吸引敌人并给其他伙伴逃出生天的机会这一重任。如果说在牺牲自己能挽救其他人,和大伙一起完蛋这种选择前,还会犹豫或放弃的,那不是极度自私,就是极度弱智。
所以唐福留下了了,所以他拼着自己挨上几刀也要尽可能多的杀伤敌人,只有这样,才能把敌人的火力全部吸引过来,游霞儿他们也才有一线生机,否则,所有前面的牺牲都将白费。
当然,唐福也要感谢格林斯的那句类似“刀下留人”的话,否则,即使他再如何强悍,也不可能在如此豪华的阵容前坚持到现在。但是,代价同样不可避免。唐福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怕不下十来处,虽说都不致命,但是从伤口中流出的鲜血还是慢慢的将他的体力悄悄带走,加上之前魔法反噬所受的内伤,他全身上下里里外外大概没几个好的地方了。
即使如此,唐福还在坚持,他自己恐怕也不知道还在坚持个什么劲,但是只要有一口气在,孤儿唐福又怎么会放弃?希玛城里出来的,大概都是这样又臭又硬的角色吧。
唐福左手依然紧紧抓着那个见鬼的探矿仪,血一滴一滴从伤口汇集到胳膊上,又顺流而下淌到手里,连探矿仪上都沾到不少。这可是保命符,唐福心想,一刻不死一刻都要拿在手里才甘心,况且还要靠这鬼东西提醒杀红了眼的佣兵们,东西还在小爷手里哪!
格林斯满头黑线,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正应了了那句老话,终日打雁反被雁啄了眼,眼前这哪是什么魔法师,分明就是头小狼崽子!死死抓住他们投鼠忌器的心理,泼皮无赖一样混不吝,黑手毒手死命招呼,生怕黄泉路上会太寂寞,就想多拉两个人陪葬。瞧瞧,地上躺的五个佣兵,全是团里的好手,先前血洗赛鲁斯也没死几个人,就这么一会功夫,就倒下去五个了,即使这趟将探矿仪带回去,这张老脸可往哪搁!而且由于分心挂着这头,那根黑魔杖在火流星的攻击下彻底报销了,这更让格林斯无名火直冒!
不如一狠心一跺脚,干脆杀了这不知死活的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