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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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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佩最终还是交还给了楚慕怜。

    只不过最后的成交银钱数额是一万两。凤臻有意为难元泽,三人都心知肚明了。

    说实话这块和田白玉对于皇室家族来说,根本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元泽肯出一千两,别说买一块,同等品质的买个十几二十块的已经足够了。

    再不济点儿,直接随手赐几块给失主,或者给凤臻也不成问题。色泽品质不比这块好吗?

    还不是碍于这块乃是人家的身份信物,有着特殊含义。这才宁愿出十倍价钱来交换。

    却不想这女人开口就一万两,是不是穷疯了?

    且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万两几乎等于掏他的家底了。

    不过凤臻并无意心慈手软,无论有心与否,这都是元泽该受的惩罚。他若能有所觉悟,根本不需要闹到现今这种地步。砸了苏家前厅,还得平白无故多付出几乎上百倍的价钱。

    而对于凤臻来说,那一挥散银票时你潇洒如风,可曾想过挥出去后会落地成盒,一百变一千?

    这是你侮辱人格的代价!想要玉佩,便容不得你答不答应。

    不过倒有一点凤臻是万万没想到,元泽此人虽然品性不高,自己城府已经够深的了。凭着她曾经也是站在权谋顶端的人,且深受过算计之苦,这才分辨得出他绝非纨绔之辈。这样的人却仍对楚慕怜的话语抱有几分遵循。甚至更多时候都让他来代言。

    比如说答应支付一万两银子来换取玉佩的事情。元泽当然极力反对过,但楚慕怜的一句“物件有价。未来可期。”便将他整个暴脾气压制下去。

    因此,凤臻不得不对这个“楚慕怜”更加好奇,到底有着怎样本事,竟拿捏得住“一头猛兽”。

    楚慕怜十分守信,的确先告诉了凤臻玉佩的来历。

    乃是凌家第十一代子嗣,凌傲飞的持有物。

    凌傲飞此人,今年四十又八,是凌家第三十九子。凌霜、凌雪属都比他晚了一辈,得唤他一声三十九叔,或者飞叔。

    凌傲飞是湎亲王的武侍,自幼跟随,时至今日已经四十年了。他们的职责是替今上全国巡查,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奔走。

    他的体格与常人不太一样,据说他出生时便只有小小一团,一看便是母胎发育不健全,因此并不受家族看重。长大后也并没有继承了武将世家的强健体魄,威武雄壮,而是整体偏瘦偏小,比同辈人矮了几乎七寸。

    话虽如此,在家族武力方面的造诣并不输于人。反而因为先天不足更加勤学好练,据说凌家甄选武侍之时,他曾经打赢过老家长亲手调教出的嫡长子,从对方手中争来这个随侍在亲王身边的机会。

    他的身手不止了得,由于身段原因,本身对敏捷迅速有先天优势。为了充分发挥利用,他更加注重夜间潜伏,藏匿,勘探。

    不过此人为人正直,与湎亲王一样,一身本事只为勘探边关要塞中的敌情所使,湎亲王若命他着手亲自调查的,便一定与国家安危社稷有关。也算不负所学了。正常时候哪会平白无故插手晚辈之间的恩怨。

    如果说执着于查出有关林园“陷害”之事,楚慕怜建议凤臻不必怀疑到湎亲王或者凌傲飞身上去,有三个个原因。

    其一,竟然能从凌家人手中盗取信物,要么对方身手在京傲飞之上,要么则用了某种厉害手段。

    凤臻乃是一介女子,又只身一人实在不便出面。

    其二,虽然皇家的细作遍布全国,但只要凤臻没有做出什么有损国体或者社稷的事情,大可放心,他们绝不会故意为难她一介女子。

    其三,说来,凌傲飞的玉佩严格来说已经丢了两个多月,并且也是在巡查过程中丢失的。离王城足足三千多里。

    他一直在寻找,可碍于职责繁重根本不能停留太久。也是听闻玉佩出现在王城苏府的丫鬟手上,这才以湎亲王的名义修书请三殿下泽出面,代为取之。

    而苏府那件事发时到现在刚好五十五日,也就是说并非凌傲飞亲手所为。另有其人。

    楚慕怜还询问了凤臻些关于当时林园被毁时,有过什么异常,或者蛛丝马迹。待听闻了气息可能与墨家有些渊源时,他立刻眉头紧锁。为表诚意,主动向凤臻讨了这个差事。

    “若凤姑娘信得过我们殿下,不妨交于我们来查办如何?两日为限,定能准时还你个清白。”

    凤臻挑了挑眉,元泽查案?呵呵!

    但对于楚慕怜,不知为何,她明明是第一次见此人,也同样病怏怏的神态,深受家族遗传病折磨而至气若游丝。

    却意外的让人觉得很可靠,仿佛那虚弱无比的身子中比谁都有能量,值得信任他。

    或许他跟古慕寒是至亲,他和古慕寒容貌几分相仿,他唤古慕寒一声“家兄”。只要有古慕寒的气息,凤臻心中都会不由自主信任。

    取玉时,楚慕怜与元泽是亲眼看着凤臻她一手扶门框,脱下鞋子从里面掉出来一块白玉。

    还好,并没有被刚才的奔跑而损毁。

    根本没注意到元泽那表情,简直眉头都要挑到后脑勺了。尤其是将玉佩递给他时,那一脸震惊后嫌弃至极的表情,默默退了一步连碰都不敢碰。

    当然了,谁会想到这女人竟然会把玉佩踩在脚下!还真是……熏眼睛。哪怕藏在亵衣里也比这个正常吧?如此侮辱凌家信物就不怕人来报复吗?

    最后还不是楚慕怜苦笑着收起来的。虽然没有什么奇怪的气味,但玉面上有一层细密的汗液。

    凤臻不依不饶,用元泽不屑的话来说“全然不要脸”,得寸进尺地向楚慕怜讨了三个许诺。

    楚慕怜也只能勉为其难答应着,不过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不损害国家利益,二不违背今上禁令,三不杀人纵火。

    因为他是个文侍,没有能力去杀害任何人,更别说国法不容。

    凤臻当然明白,也没打算让他去做些什么。只不过目前为止她脑海中所想之事只有一件,且还不可为外人道,尤其是眼前人。

    还没想到有些什么能交给他代劳的,便先口头上立个约定。待日后想好了,楚慕怜必无条件服从。

    两人走后,凤臻这才幸幸回到内院。

    此事在凌雪的带领下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

    丫鬟们的仗责罚过了,该搜查的地方也都搜查过了包括自家弋渡院和忘忧院。不知她用了什么方法,如何说服的老夫人。

    弋渡院和诺卿院都没搜查出个结果来,倒是忘忧院,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找到好几个,个个价值不菲。想来怕是赵贤还没来得及藏起来的东西。

    赵贤说这是她从娘家带来的,无论真假根本无人跟她计量。因为此番好戏自然是做给老夫人看的;也因为那堆东西中没有苏诺苦寻的夜光杯。

    最后,是汐儿上报说看到忘忧院中有人鬼鬼祟祟,以调查为借口带着苏初若姑姑,几个婢女一起去了忘忧侧院,从一颗被翻新过土的树底下挖出了夜光杯。

    证据确凿,二少爷及二夫人都百口莫辩,老夫人失望至极,欲惩罚之时,香儿再按照约定现身,亲自指认了苏显晴,说不日前她来过诺卿院,以二夫人的名义要走了夜光杯,说是拿去把玩几日。

    苏显晴来势汹汹,根本容不得香儿拒绝。

    “当时晴姐姐说只是拿去赏玩几日便归还,香儿也没想到二夫人会如此不珍惜三少爷的心爱物件儿。说不还便不还,还随意丢弃。可真是……求老夫人替三少爷做主呀!”

    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闻者心碎。

    以赵贤那张牙舞爪的脾气定然受不住这番冤枉,拽着香儿又是踢打又是扯头发挠脸,拼命喊着“你这该死的下贱东西,竟敢把屎盆子扣我头上?我没有!我没有偷过什么夜光杯!”

    此刻,再由汐儿带领着诺卿院的一干婢女通通跪下所求公道,末了,又假装问道:“香儿姐姐确定是二夫人指使晴姐姐来拿的吗?会不会……晴姐姐误会了二夫人的意思?夜光杯也许真的与二夫人没关系……”

    这一句话是得,可谓整出戏的重点,又表达得恰到时机,把几人的心理把握得死死的。

    一来给了赵贤个台阶加提示,以她的性子,为了保住自身清白,什么罪责都会想办法推出去,什么事情都会去做。

    从当时赵贤的态度上便可看出,她不住用力点着头,“对对,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夜光杯,我根本没让显晴去拿过。是她自作主张见财起意,与我无关!”

    二来,挑唆赵贤与苏显晴的主仆关系。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赵贤不是什么三从四德的良媳,所带出来的丫鬟也定然不正直之辈。

    见自家主子自己做错事情,却眼睛都不眨一下地将罪责统统推到自己头上,不理解,也忍不住委屈当即便与赵贤对质起来,抱着个鱼死网破的态度。

    由于平时被赵贤宠溺惯了,她可能没考虑到丫鬟与主人之间的差异。对于越有权势的人家来说,即便自家媳妇品性不端,秉承着“家丑不可外扬”这话都会强行遮掩下去,绝不外传。

    而丫鬟,若放聪明点儿,有过改过,改不了了要么赶出去,要么关入柴房活活饿死。真正的“死不足惜”。

    可惜苏显晴没有看透这个规则。

    吵来吵去,老夫人头都大了,也容忍不了府中有如此劣行的侍女,当即命人将苏显晴直接押送官查办,无论清白与否,永不得踏入苏府一步。

    此事,便也这般了结完毕了。

    只不过,在老夫人见到姗姗来迟的凤臻时,眼神中仍存有隐藏不了的厌恶,与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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