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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失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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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不其然,没过几分钟,那只绿眼睛的狗又出现了,这次叼着的是黑色的肋骨。放进坑里又跑回树林。

    冯家双拉着阿华悄悄尾随在后。这只狗跑得飞快,树林里很难行进,阿华一会儿就跟不上了。身旁冯家双飞身追上,居然如履平地,一眨眼就没了踪影。

    阿华来不及惊叹小心摸索着向前走,几次迷路只能耐着性子在林子里寻方向。终于在天色快亮的时候找到了深坑里蹲着的冯家双。

    “家双,终于找到你了……”满头大汗的阿华跳下坑,拍拍冯家双的肩膀:“你怎么跑这么快,我追都追不上。”

    “天赋异禀吧。”心不在焉回答,阿华这才注意到,坑内完整的一副黑色毛骨已经被冯家双整理出来,摆放整齐,此刻正在做清理工作。

    阿华四周看看:“那只狗呢?”

    “被我赶跑了。”用刷子小心刷去粪土,冯家双认真的脸看起来就像个考古学家。

    “你先歇歇,我马上就弄好了。”

    阿华于是瘫坐在地上,浑身的肌肉都在叫嚣超负荷运动的后果。阿华这才有闲暇查看四周环境,周围巨树环绕,阳光很难透过树杈缝隙透下来。林间常年潮湿,树木底部长满了菌类,而毛骨就被掩埋在这些腐土中。不知是谁曝尸荒野,天时地利促成了毛骨的形成,叫冯家双捡了便宜。

    终于等到冯家双把毛骨收拾好,两人没有兴致继续烤肉,背上毛骨兴高采烈地回到村庄。冯家双向村人要了一个小屋,不顾现在是白天他睡觉的时候,饭都不吃就在里头刮除黑毛,照冯家双的话说起来,这才是剔骨。

    阿华有注意到他的工具,是一套九把形状不一的小刀,刀体深褐色无光泽,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做的,而刀柄裹着厚厚的麻布,被常年把握也变成了褐黑色。看小刀在冯家双手里翻飞旋转,每一刀都准确无误剔除黑毛,没有损伤骨头表面分毫,阿华赞叹不已。这是他第一次看冯家双操刀,动作如同舞蹈般轻盈,流畅优美令人赏心悦目,又犹如机械般精准,迅捷的手法没有丝毫失误,也不知道练了多少年才能有这种身手。

    不过时间久了也会看腻,经过两天一夜马不停歇的奔波阿华此刻肚子又饿了,昨天那顿烤鹿肉早就消化得干干净净。眼看冯家双不把毛骨剃干净不会停手,他坐不住了,去向村人借灶台烧饭,正当他琢磨这些古老器具怎么用的时候,一旁冯家双的房间传来愤怒的喝声。

    “家双,怎么了?”阿华出门正巧看到冯家双手持木棒大吼着冲出来。

    “贼狗,把骨头还给我!”追打前头叼着黑毛颅骨的野狗。

    阿华一怔,发现这就是昨晚遇见的的那只绿眼睛野狗。冯家双追在后头打,野狗动作更为灵活,硬是躲开了漫天棍影,往树丛里一窜不见了踪影。

    冯家双发狂似地拍打灌木,寻找野狗,可惜,还是追丢了。

    阿华好笑地上前安慰:“想必它记恨你昨天晚上抢它晚饭,今天来抢回来。”

    冯家双臭骂:“狗屁,毛骨是我的,它个狗崽子敢跟我抢骨头,活腻了。”挽起袖管,冯家双气急败坏:“只剩下颅骨还没有剔,这狗出现得倒是时候,我今个儿不打死它誓不罢休。”

    阿华无语,冯家双一旦拗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跟条狗抢骨头亏他做得出来。

    不再理会他回去做饭,在厨房里就听见外头他在:“贼狗,贱狗”的嚷嚷,直到饭做好了炊烟袅袅,阿华叫他进屋吃饭,冯家双还骂骂咧咧无法释怀。

    “等吃了饭再去找吧,大不了我陪你再上山去,说不定那只狗又去埋骨头了。”阿华劝说。

    冯家双眼睛一亮:“我怎么没想到。”说着又操起木棒径直往外跑。

    阿华急忙拉住他:“先把饭吃了,不急在一时。”看冯家双心不在焉刨饭,阿华问:“你剔骨剔得怎么样了?有成果吗?”

    “没!整副骨架都快烂了,啥都没有。就剩下颅骨形成矿质硬骨的可能最大,结果还被贼狗抢走了,气死我了!”

    匆忙吃完,冯家双骂骂咧咧出门准备上山,却突然停在门口。

    阿华从后头看出去,那只绿眼睛的野狗居然就蹲坐在门口,吐着舌头摇着尾巴,见到冯家双,野狗站起来向外走。回头,见冯家双没有追上来,又蹲到门口等待。

    “咦,它想带我们去哪里?”阿华感到很新奇,这只狗明摆着是想给他们领路。

    冯家双瞪着野狗脸色很难看,没有再骂“贼狗”,却不紧不慢跟在它后头走。阿华更摸不着头脑了,急忙跟上去。

    绕着路,野狗总是保持在他们的视野内带路,见他们停下它也停下,直到他们跟上来,它才继续向前走。老半天,终于到了村子的偏僻角落,那里,一座破砖房已经没有人居住的样子,而房前,破衣老汉抽着旱烟蹲在树下。

    冯家双一言不发走过去,野狗跑到老汉身边蹲坐下来,显得很乖巧。

    老汉睁眼,摸摸它的脑袋拍它屁股,野狗自觉进去房间没了踪影。

    冯家双冷笑着看老汉抽的烟圈一个接一个飞上天,他抱臂冷笑:“我真是看走了眼,阁下是地下工作者吧。”

    阿华丈二摸不着头脑。

    冯家双拇指冲着老汉指指:“这是倒斗行家。”

    “倒斗?”

    “就是盗墓贼。”

    阿华诧异:“啊?”

    “阁下以尸犬引我们过来,想干嘛?”冯家双语气不善:“昨晚天黑我倒是没注意,这么显眼的阴眼癞皮狗,养了有些年岁了吧。”

    老汉“啧啧”笑着,声音比山间的老鸦还难听:“小兄弟懂得不少,小小年纪就知道尸犬,你还知道些什么。”

    冯家双目光如炬,立刻点破老汉身份:“阁下是搬山道人吧。”

    老汉哈哈大笑眯眼凝视冯家双:“好小子果然有一手,居然一眼就能看出我的派系。”

    “您老一双赤脚可把什么都说了。”翻翻白眼,冯家双在心里责骂自己,昨天在村口见到他还以为他是常年爬山劳作才形成这双骨骼奇异的大脚,那曾料想居然是绿林高手,看来自己眼力功夫还是不到家,犯了低级错误。

    “小兄弟,你既然知道我是干嘛的,那也应该猜到我找你来的原因了。”老汉点点头,将烟斗往地上敲打,把里面的烟叶倒出来,收入腰间。

    “家双,你们究竟在打什么哑谜。”阿华坐不住了,他们说的话没一句听得懂的。

    老汉瞥了阿华一眼,感叹着说道:“昨天初一见还不相信,原来这个世界上真有人能做出有思维的骨床。”

    阿华僵住,没想到除了冯家双还有人知道自己的躯壳并非原配。

    一旁的冯家双冷笑走到前头把阿华掩护在身后,说:“既然知道我是做骨床属于文派的,你的买卖找我也没用,倒斗我可派不上用场。你还是快把毛骨还给我,不要惹急了我跟你翻脸。”

    老汉摇摇头,很是不以为然:“早就知道剔骨匠嗜骨如命,果然不错,居然把你祖传的万骨珠给他戴,昨天看见这串珠子错把他当成剔骨匠传人。”

    冯家双严重不耐烦,冲到老汉面前亮出了拳头:“把毛骨还我,你这老贼,偷骨贼!”

    老汉慢悠悠抽出烟杆子,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着冯家双腕子敲上去。

    冯家双条件反射翻腕,食指和中指瞬间做出反应夹住烟杆子弹出去。

    老汉轻轻抬手烟杆回到他手里。

    “嘿嘿,文派,小兄弟你糊弄谁呢,千年前剔骨匠就文武不分家了。再说,你这身手,可文不到哪里去。”

    冯家双脸色非常难看,当初黄金荣威胁他都没有这么憋屈,这老头不就是个搬山道人,不是同行怎么对剔骨匠这么了解,连剔骨匠世代不外传的秘密都知道。

    “小兄弟别瞪了,其实我知道这些不足为奇,因为我跟一个剔骨匠是过命的交情。”老汉仰望天空,回忆说:“哎,记得三十年前我干了一桩大买卖,圈子里朋友介绍给我一位剔骨匠,我当时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是见他身手不错就收下他。也幸亏请了他,那次开棺出手不慎居然招惹上了红毛老粽子,凶得很,同行的三个伙计都死在它手上。就在我命悬一线的时候,剔骨匠使出分筋错骨的功夫转瞬间将红毛粽子大卸八块了。”

    冯家双冷笑:“的确是剔骨匠的手段,可是你没说实话,搬山道人向来独来独往,怎么会又请剔骨匠,又请伙计地去倒斗。老鬼,下次麻烦打了草稿再撒谎。”

    老汉又解释:“小兄弟,干倒斗这行的并不会拘泥于形势。就像我虽被称为搬山道人却并一定打扮成道士。现在还没有被人倒过的大斗太少了,几个派系的人难免会盯上同一个目标,这个时候,就要约法三章共同进退了,否则谁也吃不得好。”

    冯家双摩挲着胡渣,心里已经认同了他的说法:“即使你求我,我也不会跟你去倒斗,我的命可值钱了,剔骨匠人丁稀薄,师傅临终遗言要我教出一百个徒弟才准死,否则他老人家就在地府等着掐死我。”拉着稀里糊涂地阿华离开,一边喃喃自语:“老鬼,用具毛骨就想设计我为你卖命,想得美。”

    转头对老汉说:“那黑毛颅骨你自己留着吧,我们不奉陪了。”

    老汉蹲在树下往烟杆里装填新的烟丝,一边慢悠悠说:“我那个过命交情的剔骨匠说,他几十岁快要入土的人了,可怜衣钵无人继承,几十具极品净骨无人可托,拜托我替他寻找其他剔骨匠后人……”

    冯家双屁颠屁颠回来,蹲在老汉面前笑得跟偷了腥的猫似的:“他老人家有没有说这些净骨温养过没?有多少年的历史了?”

    老汉老脸笑开了花:“你怎么不自己去问他呢。”

    冯家双连连点头:“您说得是,这种事情要当面沟通才好,麻烦老丈帮我引荐一下吧。”

    “那倒斗的事儿~~~”

    冯家双二话不说拍拍胸脯:“包在我身上没问题,一定帮您干掉墓里所有的粽子,管他是大粽子,老粽子,干粽子还是肉粽子,通通叫它们见鬼去。”

    两只偷腥老猫各怀心事,笑容可憎。只留下阿华在那里郁卒,他们似乎又被牵扯到什么不得了的事件里了。

    达成协议后,三人窝在老汉的破屋里做战略部署。

    “我半年前发现这里的墓葬,花了几个月时间勘探,刚刚挖通了墓道,没想到在这个时候遇到你们,真是天助我也。”老汉踌躇满志。

    冯家双首先提出质疑:“你确定这是什么朝代谁的墓葬了吗?规格大吗?”

    老汉蹲在凳子上,敲着烟杆解释:“其实,杨家村偏西北方向有个西汉时期的墓,10年前已经有考古队来发掘过了,听说是西汉哪个国王的墓,出土了不少文物。我几年前听一个摸金校尉说起这里的风水非常不错,十分适合墓葬,于是也来到这里想来碰碰运气,说不定还有哪个王把自个儿的墓造在这里。”

    烟杆指向西北方向,说:“那里已经被考古队挖光了,我就绕着那地块四周寻访查探,半年前机缘巧合地找到杨家村,听村里人说有块地从来都种不出粮食,这事儿引起了我的注意,查看后才发现那果然是墓葬的夯土层,看面积应该规模还不小呢。我在那块地皮旁找到一口旱井,从旱井挖进去果然就打通了墓道。昨天刚进墓道查看,里头的殉葬车没被动过,从器件上看应该也是西汉的物件。规格还看不出来,没有再往里头去,卸下这玩意我就先出来了,打算准备得充分点再进去。”

    说到这里,老汉自豪地从怀里掏出一个青铜物件,锈迹斑斑但是隐约可看出上头的纹饰十分精美。

    “这是我从殉葬车上卸下来的,你别看这个小东西,价值不菲啊,出手起码这个数。”伸出一只手五根手指。

    “五万?”阿华在一旁插嘴,被冯家双鄙视。

    “你当是家里的油盐酱醋吗?五万……”

    “五百万打底!”老汉呵呵直乐。

    冯家双耸耸肩:“反正我对什么墓葬、文物的一概不懂,你只需要告诉我准备点什么东西,什么时候出发就可以了。”

    老汉摇摇头:“不需要准备,我这儿都有。小兄弟只需要带上你剔骨匠的行头就可以了。还有,那串万骨珠还是你自己戴着比较好,骨床带了也是白搭。”

    “为什么?”阿华问。

    冯家双道:“剔骨匠如果跟着去倒斗,会事先准备几具骨床,万一遇上粽子就让骨床去对付。一来骨床没有思维不怕痛为剔骨匠争取时间,又是完美打手。二来骨床不是活物,粽子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在墓室里行动方便可以应对很多人类无法应付的突发事件。”

    哪一个都是用命去博的活计,阿华脸都绿了。

    冯家双说:“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去当替死鬼的。”转头对老汉说:“阿华不下去,我跟你下去。”

    老汉浑浊的目光突然锐利起来,抽着烟说:“骨床自有骨床的优势。粽子你来对付,不需要骨床上阵,但是万一碰到里头有毒气体或者没空气,只有骨床才能派上用场。”

    冯家双沉思一会儿,答应:“好,阿华跟我们去,但是万骨珠必须让阿华带着。”

    老汉盯着阿华看了好一会儿,妥协:“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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