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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寻找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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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了,车站人太多,她个子小混在人群里实在不好找,我的手下又把人跟丢了。”当冯家双一行人到达终点站,也险些被庞大的人流冲散了,这里是去炎陵的必经之路,旅行团和散客数量众多,鱼龙混杂的,难怪程欢把人跟丢。

    “师姐,试试用香料,菲菲是灵骨,身上那股子味儿藏不起来。”冯家双提议。

    方丽娟咬牙切齿把自个儿的头发从别人的背包扣上揭下来,差点跟游客闹上口角。被冯家双阻止,不耐烦地招呼他俩到人数较少的角落里跟两个乞丐挤在一起,然后才放出熏香吹到空气中。

    冯家双从小店里花5块钱买来一瓶农夫山泉,方丽娟用水清洗鼻子然后漱口,定定神深吸一口气,开始在怪味弥漫的空气中搜寻香料残存的味道,这种香料会附着在灵骨行径的地方短时间不会消散。靠着鼻子搜寻,方丽娟拉着两人目标明确地穿梭人群。

    离开火车站,总算又迎来了清新空气,方丽娟那张憋青的脸也恢复了红润。她指着西南方问程欢:“这里是通往哪里?”

    程欢打开手机GPS,脸色凝重:“我想她真的是打算去拜会冤骨,这里往前不到二十公里就是杨家村。”

    冯家双被激起了浓烈的好奇心,说:“嘿,先别急着抓她回来,我倒要看看,她去杨家村干嘛,当初冤骨闹事那会儿她还睡着,居然能自己找过来,方向还分毫不差,难道是水晶骨与其他骨种有所感应天生有寻路的本能?历来水晶骨都是做不成骨床的,她醒来就追冤骨实在有趣,我们就趁此机会好好观察,将来也好记录到手札里。”事情牵涉到灵骨本身,冯家双就来劲,早就把一路上分析叛徒意图的那份苦恼扔到脑后去了。

    考虑到杨家村附近没有公路,都是土路,临时又找不到越野车,程欢只能将就着找了一辆拖拉机。跟农民讨价还价已3000元价格买下拖拉机,招呼着两人上车。破车子浑身机油味,本就不是载人用的,满打满算最多只能往上头塞三个人,不得已,程欢只能叫手下另外想办法,他带着冯家双和方丽娟追着菲菲先走一步。

    拖拉机轰隆隆作响喷着黑雾,后排冯家双和方丽娟被颠得骨头快散架,终于坚持了一个多小时后,方丽娟忍不住喊了停。

    “菲菲应该是走路来的,行进速度比我们慢许多,香料味道越来越浓,我们就快追上她了。别被她发现,我们也走着去吧。”

    冯家双跳下车,扶着腰龇牙:“他娘的,老子的腰啊,走路好走路好,在这穷山沟里哪辆车都比不上开11路舒服。”扶着拖拉机扭腰摆臀地把浑身骨头扭正了。

    程欢同样也不好受,开车他在行,这拖拉机却是头一次操作,构造和豪华车可不是一个档次,摸索着让车子发动上了路,习惯动作找排挡每次都摸个空,郁闷得不行。这会儿两个人都同意走路追踪,他也松口气,跳下车直接把车扔在路边。

    经过漫长跋涉,踩废了三双高中档皮鞋,三人终于故地重游,到了杨家村。冯家双见村门前的石碑依旧倒在路上,上次遇见的泥石流留下的烂泥已经被烘干踩实了。除此以外,整个村子还是那么简陋宁静。壮劳力都在田里干活,他们几个服饰光鲜的外地人进村没有引来太多人注意。

    从村口起冯家双的记忆就回来了,上次,只有他与阿华两个人,旅途全程由他照顾着丝毫不用操心,心里想的要的,阿华都会想办法送到面前。时过境迁,如今自己这个脾气暴躁时常身处险境的家伙活得好好的,那个任劳任怨的老好人却不在了,哎,有时候想想,骨床没有自主意识也是好事,既然骨床早晚要散落,就不该这种不必要得感情,徒留伤悲啊。

    方丽娟没有来过杨家村,所以一味根据香味重复菲菲的前进路线。当冯家双被带着绕过杨梅她老娘的屋子时,冯家双开始觉得事情不对了,因为他们正向着当初他与阿华绝境逢生被人救下的那个悬崖绝壁走去。菲菲不是来找冤骨的?他心中疑问更甚。

    带路的方丽娟突然挥手令他和程欢停下,三人终于看见了前方200米处陡峭高耸崖壁前矗立的那个小巧红色连衣裙的女孩。

    “她在干什么?”程欢低声问。

    近距离看,更能确定菲菲神智清明,只见她皱着细巧的柳叶眉看着崖壁还残留着焦黑烧灼痕迹的洞窟,小嘴嘟起似乎很是不满。

    方丽娟望着她颠颠沉重的布包,徘徊在悬崖下,表情也很震惊,她无法回答程欢的问题,只是喃喃道:“跟阿华一模一样的案例,不行,回去以后要重新检查仔细研究,既然阿华不是特例,那么骨床的意识就可以反复再生,这件事情太重要了,回去后你跟我交代清楚当初给他们父女俩制造骨床的全过程,一个细节都不能漏,听到没有,家双!”

    被胳膊肘猛推了一下,冯家双木讷地点头,脑子里却想着其他事儿。菲菲不是来找冤骨的,却也不是漫无目标瞎转悠,这地方他和阿华来过,她似乎是跟着他俩当初的行迹倒推着在找些什么,难道接下来她要爬上悬崖进入被烧毁的叛徒墓室?想来也很难办到了。先不说峭壁难攀,她一个没有工具的小女孩难不成还飞上去吗。就是攀爬上去了,当初那条逃生甬道也早就被烧塌了,再难通行。除非重新找到他们进入墓室的井口。

    果然,菲菲瞪着那处焦黑洞口面有怒色,环顾四周不得其法后无奈绕着崖壁向东南方向走去。

    不再需要熏香引路,方丽娟习惯性拉着两人紧随其后。

    令冯家双没想到的是,菲菲没有去寻找他们当初进入墓室的井口,而是径直离开了杨家村,找到一条土路,没有迟疑向着东方径直走了。

    方丽娟问程欢:“这个方向通往哪里?”

    程欢再次打开GPS,说:“再往前地图有明确标示的就是鹿原镇炎帝陵了。”

    这次是完全陌生的地方,三人沉默不语尾随菲菲,都是一头雾水,难不成这孩子是来观光旅游的不成。冯家双沉默不语,事情越来越奇怪了,起先他是很肯定菲菲循着他当初的行迹在行动,这会儿又是他完全没有概念的地方,她带着阿华的玉骨究竟想干嘛呢?

    菲菲是灵骨,不眠不休也不碍事,卯准了方向脚步不停。多亏冯家双和方丽娟身怀武功,程欢虽然重伤未愈,但曾经的腌鼎种体力过人,即使没有带水和食物,三人也没有丝毫停滞跟着菲菲深夜赶路。方丽娟发现,只要保持着200米以上的距离,菲菲就不会注意到身后有人跟随。

    经过一昼夜的行进,眼看就要进入炎帝陵,脚下的泥路变成整齐洁白的水泥路。菲菲却偏离了正道,钻入了密林中。三人连忙跟上,方丽娟更是重新散出香料防止跟丢。

    越往里走,植被越是茂密,渐渐进入了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行进困难视线也被严重遮挡。幸亏天亮了,视野清晰令他们的追踪少了许多阻碍,不过在宽大的乔木环绕下,菲菲身影早已寻觅不到了,只能重新依靠方丽娟的熏香追踪。

    时至晌午,他们穿过了乔木林,伴随着耳边声声低沉鸣叫声,出现在眼前的是清净的竹林,广阔得一眼望不到边,头顶上,白色精灵在林叶间飞腾跳跃,令人赏心悦目。

    “是白鹭?这么大一群。看来我们闯入它们的栖息地了。”程欢说。

    同样感叹着漫天白鹭的壮观,冯家双怕方丽娟耽误正事,一边催促:“师姐别看了,追人要紧。”

    方丽娟却站在原地没有动,低着头,不似在欣赏白鹭竹影的美景。

    “怎么了?”冯家双问。

    方丽娟张望着嗅闻着,表情非常疑惑:“奇怪,熏香到这里就消失了。”

    “什么?”冯家双刚要细问,天上掉下某样温热的物体沾在脸上,手指一抹,竟是白鹭鸟粪。嫌恶地甩去鸟粪,摘了片竹叶擦手,说:“熏香味儿消失了,我们又肉眼寻不到,那她不是上天就是入地喽。”

    “难不成她化作白鹭飞走了?”程欢也相继中招,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抽了手帕擦去西装上的白色污点。

    方丽娟摇摇头,说:“正经四处找找,这里可能有地穴。”

    程欢心想,这里是竹林,植株茂密可见地下横向竹鞭更是发达,就算有地穴,入口也被这些纵横交错的竹鞭覆盖封闭,如何才能让人瞬间消失。不过既然方丽娟确定人是在这里附近丢的,肯定另有玄机。

    三人分头行动,查看地表有无被翻动的痕迹。只见满地的枯黄竹叶上还有层叠鸟粪,不是个好干的活儿,很难找到一处干净地儿。

    “没有,你们也都没找到吗?奇怪了,难道菲菲下地之前还不忘做遮掩将地表恢复如初。一个十岁小女孩哪来这些个心机。”冯家双纳闷了。

    方丽娟把外套脱了盖在脑袋上,她毕竟是个女人,不愿被排泄物弄脏了头脸,这不,一会儿工夫外套上就沾满了白色印记。放弃了寻找方丽娟也是满面困惑。

    “可惜熏香在空气中容易扩散,无法精确定位,现在我们站的地方方圆半公里都能闻得到,早先还有浓淡之分,现在已经闻不出来了,各处都是味儿。”

    程欢捏掉头发上的鸟粪,嫌恶地学方丽娟脱了西装盖在头上,不住抱怨:“这个鬼地方,就看着漂亮,时不时丢炸弹下来,讨厌得很。不过很奇怪,这些苍蝇居然不怕成为它们的口中食,这么大群聚在一起,它们居然能和平共处。对了,白鹭吃苍蝇吗?”

    “苍蝇?什么苍蝇?”冯家双愣住。

    程欢指着前头一株黄金间碧玉竹,说:“这么大群苍蝇你看不到?密密麻麻恶心死了。”

    冯家双和方丽娟对视一眼,异口同声:“指路火!”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指路火这种苍蝇秉性奇特,幼虫食用骨床居住环境常年37度,成虫却不受温度限制专吃死尸。偏偏成虫活人见不到,只有骨床才能分辨。亏得程欢尚未从腌骨鼎的体质中恢复过来,才让他瞧出了关窍所在。

    “指路火习性吃死尸,这竹子下面有东西!”冯家双四处找东西充当挖掘工具,一边招呼程欢:“愣着干嘛,快来帮忙挖。”折下一段粗短枯萎竹节,用尖锐那段掘土。心中期待万分,居然能够吸引大群指路火围着这小小区域不肯飞离,下头的尸体必定不同凡响。

    程欢听罢扭曲了面孔,不肯上前:“你看不到,还是你挖吧,我……还是算了。”指路火群体众多,规模之大令他望而却步。如同瞧见嗡嗡作响马蜂窝,人的本能就是远离。

    冯家双满脑子都是地下的物件,管不了程欢,独自挖掘。方丽娟见状也耐不住性子,上前帮忙。

    两人合力砸断地下竹鞭,粉红色柔软物体被方丽娟拉扯出来。

    这是个奇怪的东西,随着拉扯,那东西伸展成长条状脱出地表,仿佛一团极有弹性的年糕。而程欢眼中所见,随着“面团”的出现,苍蝇都骚动了,却似乎有所畏惧,始终没有扑将下来。

    “面团”个头硕大,瘫在地上后还在有弹性地颤抖不停。冯家双颇为失望,这并非尸体,但瞧着这光滑细腻的东西总觉得似曾相识。

    方丽娟也觉得十分新奇,这东西触感光滑润泽,带着从未闻过的淡淡香气。依稀可见表面布满了微小的空洞,还有极为细小的毛发立在上头。一头雾水地费力翻动“面团”,随着两颗眼珠的显露,方丽娟吓得抽了手,惊呼:“这是什么东西?”

    冯家双总算想起来了,这不正是叛徒墓葬旁指路火蛆王的屎盆子?

    “屎盆子?”

    “对”,冯家双解释:“当初我在本门叛徒墓室旁发现一个由残破蝇杀骨堆砌而成的洞窟,里头有只变异的指路火幼虫,体型极为庞大,我亲眼见到它将排泄孔插入这个东西拉屎。师姐还记得吗,我带回来的制作息魂香的材料就是那蛆王的粪便,是我等蛆王离开后从这个怪东西嘴里挖出来的。”

    说着,冯家双继续翻动“面团”,果不其然一个圆形孔洞出现在众人面前,内里隐约可见残缺的牙齿。

    “我的天,这难道是某种动物?居然长成这样?”有眼有嘴,皮肤毛孔俱全,方丽娟对眼前的古怪生物完全无法理解,比见到外星人还稀奇。

    这是冯家双第二次打量“面团”,相比前一次的紧张和困惑,现在却有了一些想法。

    “师姐,你说这个会不会其实是人来着?”语气迟疑。

    方丽娟眉毛一挑,示意他继续说。

    冯家双思索片刻,道:“指路火只吃人类尸体,这是铁定的事情,能够吸引大量指路火,我做不了他想。还有,剔骨匠手札中关于铜希叟的记载中,那个误食了虫卵的县令在体内养了一条驱虫,吃喝拉撒皆在他肚中,最后导致县令的身体发生了异变。手札中没有说明白,但看到这个玩意,我猜想会不会这就是县令最终的结局。叛徒墓葬中的蛆王可能就是那条生长在活人体内的幼虫,环境不同以致发生变异,几百年来无法化茧成虫,还保留了在‘人’体内拉屎的习惯……”

    “匪夷所思,匪夷所思。”方丽娟听得目瞪口呆,低头再次打量面团,捏捏眼珠子,翻看口腔内部,被冯家双这么一说,果然越看越像人,她喃喃自语:“难不成四肢都化掉了……”

    冯家双兴奋地搓搓手,道:“不如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叫‘人盂’怎么样?”

    方丽娟无所谓地说:“随你在手札上怎么写,你是剔骨匠传人,有资格定名。”

    这具“人盂”体内并未发现蛆虫的粪便,想来那蛆王独此一家,不会拉屎拉到这里来。由于体积过大,他们想带回去也是有心无力,只能在一旁重新挖个坑,覆盖落叶暂时放置。

    而如同活塞一般的“人盂”被起出来后,地下出现了一人大小的洞口,冯家双有预感,这地穴中极有可能是剔骨匠前辈的藏宝室或是墓穴,只有剔骨匠才能想到用人类看不到的指路火来作为标示物,如此有针对性的设计专门指引后人来寻,寻常人类是决计发现不了这里的蹊跷的。

    三人依次下去,由于不知菲菲的意图,他们并未准备相关设备工具。幸亏程欢手机电量充足,打开手电筒功能充当地穴中的照明设备。

    “不就是个土洞。”冯家双盯着眼前只有10来个平方米的洞穴,感觉自己被骗了。里面什么都没有,四壁都是泥土石块,看起来也不像设有机关。

    程欢蹲下来查看落脚地,只有他们三个成年人的脚印。

    “奇怪,菲菲好像不是从这里下来的,没有她的脚印。”程欢说。

    冯家双抓耳挠腮:“没可能啊,已经大费周章用‘人盂’吸引指路火给我们引路了,没道理只是个土洞啊。”

    方丽娟也很困惑,不过比较沉得住气,说:“再四处看看,大概另有机关我们没有发现。”

    “呵呵,还真被方小姐说中了。”程欢拨弄着底下的土层,说:“这下头真的有东西。”隐约可见有硬物埋在土中,随着挖掘,暴露在外的面积越来越大。

    “哦?快挖出来看看。”冯家双和方丽娟跟着一起挖,很快,一具人类尸骨就被清理出来了。

    “一具还没烂透的骨架?没穿衣服,正面向上的姿势,看起来很普通啊,不会是哪个野人掉进来饿死在这儿了?”冯家双按照挖出来的姿势重新摆正骨架,部件很齐全,就是骨质灰黑,上面覆盖着松软腐烂的肌肉皮肤组织,就跟荒地里随意抛弃的尸首一般,一点都不起眼。

    “别胡说,这个头骨分明就是人类的。而且我看,骨架上的附着物不太像是肌肉组织,你自己来看看。”方丽娟捏着覆盖在尸体胸口那块柔软的物质,还有弹性。

    “嘿,还真是……这里的环境又不好,不是密闭空间,如果是人类皮肤早就烂透了,而这种状态又不像*,连一点脂肪溶出物都没有。”冯家双抽出剔骨刀,舔舔嘴唇说:“先让我把它剔了再说,看看埋在‘人盂’下头的是什么稀有骨种。”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一个非常重要的地点出现了,还有蛆王屎盆子的同类和指路火也重现,聪明的亲可能会猜到通过前面章节的线索得出结论了,前面这么多伏笔,就在本大章节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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