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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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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里的窗帘都拉上,没有开灯,死气沉沉,床上的女人双颊绯红,意识模糊,断断续续的声音在梦呓,半梦半醒之间,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他怎么会来呢?是幻觉一定是幻觉,太想念一个人缘故吧。

    魏婕躺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浑身火烧火燎的,没有力气,头昏眼花,她知道自己是因为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都没有进食,还有就是,她发烧了。

    “魏婕,你怎么样了?”温柔而焦急的男声,好听极了。

    魏婕没有回答,翁岳天的手抚上她的额头……很烫。

    片刻后,佣人看见魏婕被翁岳天背着从走楼上下来,不禁吓了一跳,刚想说话,却被魏雅伦拦住了……

    站在角落里,呆呆地望着离去的背影,魏雅伦嫉妒得发疯,恨不得能冲上去将魏婕狠狠甩开!那个男人,本该是她的未婚夫!可是现在,她连他的衣角都沾不上!魏雅伦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翁岳天偏偏就是不会对她动心呢?爱,真的有那么难吗?

    妒火在燃烧,魏雅伦心底竟然滋生出一种邪恶的快/感,她真想看见当文菁和魏婕某一天对上的时候,翁岳天会怎么办?那种画面,一定很精彩……

    魏婕被翁岳天送去了医院,她发烧了,要输液。

    ==

    文菁跟往常一样,将饭菜都做好,等着翁岳天回家来一起吃。看看时间,差不多他该到家了。

    文菁现在是抓紧一分一秒的时间在织围巾,趁这会儿又坐在沙发上埋头捣鼓着。

    温和的灯光下,餐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一个大着肚子的小女人正在织毛线,那般水嫩,粉嘟嘟的脸蛋上还带着一点稚气,亮晶晶纯净的眼眸里隐含笑意,粉红的樱唇不自觉地扬起,这是在联想到某一件开心的人和事时才会有的表情。而她,想到的当然是心爱的男人。她就像一个贤惠的小娇妻,正在为心爱的人亲手制作礼物。满大街都能买到好看的围巾,自己织的虽然商店里卖的那么精致,但至少很暖和,重点在于她的爱心,真心。

    这一副温馨的画面,充满了浓郁的家庭气氛。家……文菁一想到这个词,就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自己和翁岳天的家庭背景,两人有相似之处,那就是,父母都不在身边了。他也会孤单,会很需要温暖,她相信自己可以的。

    文菁希望能在圣诞节那天将围巾戴在他脖子上,真期待呀……

    每天他出门那一刻起,她就在盼着他回家,不会厌倦,不会感觉腻。她不知道自己爱一个人可以爱到多深,思念像是无底洞,怎么都填不满,无论他在不在身边,想念,总是那么强烈。

    等待的过程,有时可以是很美好的,因为你知道那个人会出现。而有时却是一种揪心的折磨。

    文菁时不时看看墙上的挂钟,这都7点钟了,他怎么还没回家呢?超出她预计的时间,或许是路上堵车?临时有事?

    饭菜有些凉了,文菁放下手中的毛线,将饭菜拿进厨房,一会儿放进微波炉里再热一热。

    翁岳天打来电话的时候,文菁心里不禁“咯噔”一下……

    “呃……这样啊,那好吧,晚上见。”文菁有气无力地挂上电话,翁岳天说他今晚不回来吃饭了,让她自己先吃。

    将热好的饭菜端出来,文菁独自一人坐在餐桌,只不过一会儿的时间,她的情绪有着明显的差异。知道他不回来吃饭了,心里涌起一股落寞,明媚的心情被蒙上一层纱。谈不上不开心,只是淡淡的失落。他不在,这里显得很空荡,饭都没那么香了。而有他陪伴的时候,即使什么都不说不做,只是感觉到他存在,视线里有他的身影,她就会感觉踏实,充实,愉悦和满足。

    又要一个人吃饭了,唉……文菁无声地叹息,为自己盛上一碗饭,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忽听门铃响了。

    文菁一怔……会是谁呢?

    在见到翁震的时候,文菁忍不住吞咽着口水……太紧张了。想不到翁岳天的爷爷这么严肃,板着脸,一点都不亲切。她局促不安地垂着头,预感不太好……

    翁震目光冷厉地盯着文菁的肚子,眼中精光连闪,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文菁心里直打鼓,小手捏着衣角,暗暗安慰自己别紧张,再怎么说也是翁岳天的爷爷,虽说是看起来不太和蔼,但是老人家总不会有恶意的吧。

    这沉闷的气氛让人窒息,文菁硬着头皮,抬起脸,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将茶杯递到翁震面前:“您请……请喝茶。”

    无论文菁怎么掩饰,翁震目光如炬,如何看不出她实际上紧张得要命呢。

    翁震骨子里是一个极其傲气的人,说直白点就是他自身优越感很强,加上长期居于高位,红三代家庭出身,他潜意识里难免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喝茶?不必了。”翁震半点不给人面子,傻子都看得出来他对文菁没好脸色,凌厉的眼神里透着几分不屑。

    文菁怔忡地几秒,面红耳赤,她脸皮本来就很薄,面对翁震这样毫不掩饰的嫌恶,她心里很不是滋味,苦涩,憋屈,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应付接下来的谈话。

    文菁又垂下了头,打算就这么鸵鸟着,就当是接受长辈的训话吧。

    她将翁震想象得太慈祥了,因为她不会知道翁震这个人有多么在意家族的声誉和清白,他认为文菁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身份背景一定不简单,连他都查不出来的人和事,自然会被列入异常警觉的范畴。为了翁家这红三代家庭不会遭受未知的影响,翁震可以做出许多常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翁震端坐在沙发上,沉声说:“听说你才十七岁,初中都没毕业,目前也是闲散在家,我很了解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是什么心态,岳天确实是钻石单身汉,瞄着他的女人多不胜数,想要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我想不到的是,你还这么小就懂得耍手段了,而且将岳天抓得很紧。”

    翁震句句带刺,戳人伤疤,还顺带泼一身脏水,言语间,尽显轻视。

    文菁越听越心惊,这话说得……将她看成什么人了?她何曾想过什么“变凤凰”?耍手段?从没想到有人会把这种字眼用在自己身上。污蔑,这绝对是赤果果的污蔑!

    文菁暗暗深呼吸,尽力抑制着不要发作……翁岳天的爷爷一定是对她有误会。忍……文菁在心里不断告诫自己。

    翁震才不会管文菁听到这里话是什么感受,又来了一记猛料。

    “我的来意很简单,既然我孙儿执意要留下你肚子里的孩子,做为翁家的长辈,我有必要告诉你一声,别妄想进翁家的门,我不会承认你这个孙儿媳妇。如果你够聪明的话,就该在生下孩子之后离开,否则,留下来,也只会是白白浪费你的青春,孩子……永远只会是一个私生子。”翁震一惯的命令式口吻,好像在说一件铁板钉钉的事情,这态度,典型的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头上么菁。

    翁震盯着眼前那缩得像鸵鸟的女人,在他眼里,文菁懦弱胆小,只不过凭借着一点心机和手段迷惑了翁岳天,实际上她就是个一无是处的草包,连大声说句话恐怕都不敢,在他面前,所有的“妖邪”都要遁形……

    私生子……这三个字,深深刺痛了文菁的心。文菁的肩膀在抖动,虽然低着头,仍然能看见她的胸脯在不断起伏着,粗重的呼吸声,可见她此刻有多气愤!那感觉就像是被人当成蚂蚁一样踩在地上狠狠地碾碎!

    忍耐是有限度的,超过那个限度,就算是小绵羊也会跳起来咬人的!

    文菁的小宇宙在膨胀,收缩,再膨胀,再收缩……周而复始地聚集着力量,感到身体里犹如汇聚了万千道细细的小河,奔涌向她的大脑,然后在短短几秒钟内,如开闸的洪水轰然炸开!

    文菁猛地抬头,清澈明亮的大眼睛瞪得圆圆的,愤怒的目光毫不畏惧地迎上翁震:“像我这样的人怎么了?我不偷不抢不害人不干坏事,你凭什么来指责我污蔑我?你凭什么来支配我?你凭什么安排我?长辈应该得到晚辈的尊重,但不代表可以随意践踏别人的尊严!我十七岁又怎么了?我要生下孩子不是为耍手段,是因为我爱他!像你这样的冷血动物是不会懂爱的,所以,我也不需要你的理解,请你马上离开这里,我不想见到你,将来我的孩子也不会想要见到你!”

    一连串的为什么,字字铿锵有力,如金玉,如晨钟,重重敲在翁震心上。这短暂的寂静,酝酿着看不见的风暴,翁震的目光化作两道利剑刺向文菁……一向高高在上的翁震,从来都是被人仰望和尊崇的,没有人敢如此大胆地说他是冷血动物,更没有人敢赶他走!文菁,这等于是在老虎头上拔毛啊!文菁就算是小草,那也是一颗充满了顽强生命力和无限生机的草,看似不起眼,但她身上所蕴含的力量一旦爆发出来,一定会震撼,惊艳!多年来她习惯了低调,习惯了温温柔柔的性子,可是骨子里的倔强和坚强,还有与生俱来的骨气,宁折不弯,只需要一个导火线就能引爆,在一瞬间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客厅里突然没声了,可怕的沉寂,这两个人的对比实在太鲜明了。翁震就像一座难以撼动的大山,凛然的气势,一双虎目精光爆射,空气里充斥着强烈的压迫感……老首长发飙,仿佛大地都在震荡。

    文菁在刚才那番话说出口之后才惊觉自己干了什么,天啊……她是哪里来的胆子?这是翁岳天的爷爷,是老首长,她居然骂他是冷血动物……

    文菁的心都快蹦出来了,但是脑子被汹涌的怒火所占据,她仍然瞪着翁震,眼睛都酸了也不示弱。她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胆量,对方来意不善,欺人太甚,她忍让过,可是却换来人家更加肆意地轻蔑。容忍不代表她要任由着人践踏自己的尊严!

    翁震一步步逼近文菁,怒发冲冠,横眉竖眼,凶悍的表情,好像文菁有多么的大逆不道。

    “你……你要干什么?”文菁硬着头皮问。她不是不害怕,只是她此刻,愤怒多于恐惧。

    翁震不说话,拳头捏得咯咯作响,那狠绝的神情,跟翁岳天简直一模一样。

    翁震如何看不出来眼前这不起眼的丫头已经在发抖,可她偏偏还要硬撑着,这种斗志,令翁震惊诧,即使不情愿,还是在心里暗暗点头赞赏。

    文菁以为翁震这副架势很像是要揍人……

    “你要打人吗?听说你以前是首长……”文菁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是在说:连你这种身份的人也要动手打人的话,那就是坏人,是流氓!

    翁震没来由地老脸一红,虎目中迅速闪过一道不宜察觉的尴尬之色。两人用眼神来对峙,良久,翁震冒出一句让那个文菁差点栽倒的话……

    “你幸福吗?”

    “……”

    呃?文菁惊愕,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我不姓胡,我姓文,怎么了?”文菁心想啊,难道说这人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轰轰轰几道闷雷劈过,翁震额头上青筋暴跳,狠狠地瞪了文菁一眼,大步流星地走向门口。他之所以会那么问,是因为文菁刚才的表现,确实很让人震惊,她为什么会有那种勇气和胆量与他叫板?翁震突然很想知道,她是不是过得太幸福,所以她会拼命捍卫自己的幸福?

    就这样走了?不骂人也不打人?文菁有点难以置信。

    翁震在关上门之前,站立了回头冷冷瞥了文菁一眼:“你别以为有点胆色就在我面前嚣张,岳天是不会娶你进门的。你当真以为就凭一个不被承认的私生子,你就能成为翁家的人?岳天不是傻瓜,关于你的身世背景,当真以为他不介意吗?谁愿意自己的枕边人个来历不明的人?他一定没有问你,但不表示他心里没有疙瘩,你们就这样继续自欺欺人吧,我身体还硬朗得很。”这意思无非是说,他还有的是时间看着文菁的下场……

    “砰!”门关了,这响声也让文菁回过神来,心头巨震,面如死灰地坐在沙发上,冷汗直冒。

    文菁脑子里嗡嗡嗡的一片轰鸣,翁震的话,彻底惊醒了她,将她从梦中无情地拽入深渊!

    是的,从认识翁岳天第一天到现在,他从来没有问过她的过去,而她也从不谈论自己在被收养之前的事,那仿佛是双方默认的一个禁区,彼此都不去触碰。

    翁震一席话,让文菁想到了一些她平时忽略的问题……

    翁岳天能将偌大的公司管理得井井有条,这种人,如果不是有大智慧,根本无法做到。像他那样精明的人,怎么可能会任由多出一个不明来历的人,夜夜睡在他枕边?他为什么不问她过去的事情?不是他傻,那就是他刻意在逃避,为什么要逃避?只可能因为他早就洞悉了她的不寻常!他到底知道多少?

    无数个问号,在文菁脑子里交织成密密麻麻的网,越收越紧,勒得她几乎喘不过气。

    他心里会有疙瘩吗?能忍住不问她,不代表他不在意,而是他也害怕面对吗?

    文菁脸上血色尽褪,背上冷汗涔涔,胸口都凉了……

    “不……不……”文菁痛苦地捂着脸,她不愿想这些,但她不能不想……翁震说的话虽然难听至极,但也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她将来如何自处?

    孩子出生后她却没有和翁岳天结婚,那不是私生子是什么?在翁岳天和她在一起之前,她的考虑有所欠缺,可现在,想想就感觉可怕,无论她怎样坚强,怎样,赚再多的钱,孩子的命运都逃不过三个字私生子。

    顶着这三个字过一辈子吗?就如她一样……她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私生女,她的母亲甚至不被父亲家的人认识,偷偷摸摸地生下她,每一次邻居家的孩子问起她的父亲,她都只能灰溜溜地跑回家里抱着母亲哭泣……母亲直到过世那一天都没能见上父亲一面。在她被父亲认回时,她才知道自己有多渴望父爱……

    在决定生下孩子那时,文菁总认为只要将来能负担起孩子的生活就行,但是她没有仔细去想过,孩子长大后,如何面对自己是私生子的事实?那种痛苦,没有体会过的人是不会知道的。她有那么深刻的体验,她不想孩子重蹈覆辙。

    文菁默默垂泪,思绪翻涌,满满的苦涩堆积在心头。她是不是错了?她早该向他坦白的,是吗?。

    扪心自问,她不是信不过他,而是她真的不想再提起自己的身世,太多太深的伤痛,即使是一辈子的时间都难以消磨,每一次回想,都是在她未愈合的伤口上撒盐!无论过去多久,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父亲死在他的床上,而她却什么都做不了,侥幸保住一条小命,却不敢让人知道她是谁的女儿。

    文启华这个名字,被她深深地掩埋起来。现在,是必须要揭开的时候吗?她不知道。迷茫,惶恐,焦灼,不安……纷乱的情绪占据了她的脑壳。

    她要好好想清楚,是否要对翁岳天说出实情,然后再问问他,打算如何安排她和孩子的未来?会跟她结婚吗?

    文菁被自己这个想法吓了一跳,结婚,她敢问他?他会不会认为她是用孩子在逼迫他?

    文菁万分烦躁,甩甩头,强迫自己不要再去想,现在她需要做的是……吃饭!

    又将饭菜拿去微波炉热了一遍,这一次,她更加没有胃口。

    扒了一口饭在嘴里,入口的却是酸苦的味道……

    门铃又响了,文菁情绪低落,垂着脑袋去开门,浑浑噩噩的,茫然失措的样子。

    门口,一个穿着时尚而又艳丽的男人,手里摇晃着一张亮亮的光碟,冲着文菁露出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轻佻地吹一声口哨:“嗨,小心肝儿……我来了。”

    “……”

    顾卿这男人,还是那么风/骚,光鲜亮丽,犹如一副精美的油画。

    “我是来给你送cd的,你忘记了吗,我告诉过你,今天正式上市,怎么你不想自己留着一张做纪念吗?”顾卿一边走进来,一边紧紧盯着文菁的脸……红肿的双眼,湿漉漉的睫毛上挂着晶莹,脸上泪痕未干,面色苍白,眸光暗淡,活像是三魂没了七魄一样。头了翁菁。

    顾卿漆黑的眸子里涌动着浓重的墨色,胸口抽搐,适才的兴奋和喜悦顿时淡了下去。

    “怎么回事?那小子欺负你了?你告诉我,他怎么欺负你的?你别看我没他那么大块头,打架我照样不怕他!我帮你去教训他一顿,把他打得保管你认不出来!”顾卿边说卷起袖子,凶巴巴的,气愤至极地要为文菁出头,颇有点像泼妇的架势……没办法,人长得太美太妖娆了,凶起来不够彪悍,还是有股子阴柔劲。

    “噗嗤……”文菁本来很糟糕的心情,被顾卿这么一闹,一下子笑出了声。

    “呵呵,你笑了?没事啦……”顾卿这才恢复他一惯的媚笑,刚才他是故意的,他又不是傻子,在没把事情搞清楚之前,他不会妄下定论就是翁岳天在欺负人,但如果真是……

    “不是他,不关他的事……是他爷爷刚才来过。”文菁招呼顾卿坐下,淡淡地说了几句,只是没提翁震说的最后那一段话。

    “翁岳天知道他爷爷来过吗?他没在家?”顾卿心里暗惊,翁岳天的爷爷是什么人物……想象得到文菁在面对的时候有多艰难。

    “他不知道……他本来说回家吃饭的,临时有事,不回来了,我一个人吃。”

    临时有事?顾卿比狐狸还精,一听这话,几乎是毫不迟疑就想到了一个人……没有理由,就是直觉,顾卿猜想翁岳天之所以还没回家,多半是跟魏婕有关!

    “你……你知不知道他以前有个女朋友?”顾卿小心翼翼地问,心里在思忖着,文菁恐怕还不知道魏婕的事……该告诉她吗?

    顾卿的话,让文菁怔了怔,茫然地望着他。顾卿白皙润泽的面孔上竟染起淡淡的红晕……这小丫头真是要命,小白兔一样无辜的眼神,纵然是他这风流少爷也是难以招架,而她显然还不知道自己有这样的魅力。

    顾卿原本想说出魏婕的事,但是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刹住了……她已经哭过,如果再听见魏婕回来的消息,一定会更加难受。顾卿有点不忍心了,文菁和翁岳天之间产生矛盾,对他是有利的,可……在这双红通通的眼睛注视下,他说不出口。

    “咳咳……那个,我也是随口这么一说,你别胡思乱想。谁都有过去,重要的是现在。”顾卿表面上笑得没心没肺,心里却掠过一丝酸涩。

    文菁想了想,觉得顾卿说的话也对,翁岳天以前的感情世界是怎么样,那都是过去式……

    文菁根本不知道顾卿所指是魏婕,她以为他是暗示的魏雅伦的存在。她更不会知道,翁岳天曾经的女友是魏婕,原名文婕。而这个女人,是与她有着非常关系的,这些年来,她从不会去打听这女人的消息,但在记忆深处,那是抹不去的影子,抹不去的创伤。

    文菁接过顾卿手里的东西,浅浅一笑:“特意送cd来给我,真是麻烦你了。”

    这cd的封面很有意境,是一个女人的背影,在朦胧的光影里,有着梦幻的色彩,美好而神秘。因为文菁的身份是保密的,顾卿当然不能用她的照片,甚至连侧面照都不用,这上边的女人根本就不是文菁。但是外人并不知晓。

    宁静,高远,梦幻,神秘……这封面的格调,与文菁的音乐风格是一路的,她一见就喜欢上了。

    “真漂亮,太美了!”文菁毫不掩饰地赞美,先前那么糟糕的心情,在这一刻也消失了大半。这是她的cd,是她的音乐,是她这一生中难忘而特别的经历,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即使世人不会知道是由她所唱,她仍然还是一个籍籍无名的普通人,但这就是她想要的。她的声音成为特殊的标志,成为人们喜欢的声音之一,而她本人却乐得清闲自在。在音乐的领域里,她存在过,并且如此杰出,优异,她的声音会流传下去,会让人们记得。

    不管cd的销量如何,文菁在这一刻,万分满足。原来自己不是一无是处,不是没用的人,总算是有一件事,是她能胜任的,是她可以尽情发挥的,是她做出了成绩的,是得到认可的。尽管连初中都没毕业,尽管曾经有过那一段暗黑的人生,但在音乐的世界里,她是凤凰,是女神,是超越常人的山峰!

    自豪,激动,振奋,感怀……文菁心中如打翻了五味杂瓶,不由得鼻子又是酸酸的:“顾卿,谢谢你!”文菁不太懂说话讨人欢心,只能说这么简单的语言。

    顾卿很满意见到她惊喜的神情,秀眉一挑,眼角流泻出丝丝媚态,按他的说话他这是在抛媚眼……只可惜某人比较迟钝。

    “一会儿你可以听听,这可是我呕心沥血制作出来的,绝对是国际水准,你打算怎么感谢我?”顾卿两眼放光,半开玩笑着说。

    “感谢?呃……”这问题,文菁那双清澈的明眸里露出思考状。

    顾卿发现自己很没出息,在来之前已经想好了要将cd放下就走,可是现在,他的脚像是生了根,理智在告诉他快走,但他却隐隐贪恋着与她多说几句话。

    顾卿心里一动,很不要脸地指着自己半边脸颊,正想诱哄她来个香吻……

    “啊……有了!你吃过饭了吗?我邀请你尝尝我做的饭菜,算是感谢,好不好啊?”文菁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顾卿,她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的办法来答谢他。

    顾卿那张精美如画的脸隐隐抽了抽,朝文菁呲呲牙,故作不悦地说:“亏你想得出来啊,小气鬼!”

    文菁也不生气,她看见顾卿的眼睛带着笑意,知道他没有真的介意,反而被他一句“小气鬼”给逗乐了。无可否认,与顾卿相处,很轻松,他让人感到亲切。而文菁不知道,顾卿的“亲切”并不是对每个人都如此的。

    “嘿嘿,不要嫌弃嘛,我是很有诚意的,来来来,过来坐!”文菁拉着顾卿的袖子,请他在餐桌坐下,笑眯眯地为他盛上一碗饭。

    顾卿其实在已经吃过饭了,可是他怎么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呢,能尝到文菁亲手做的饭菜,这对于他来说,是意外的惊喜,确实是最佳的答谢方式。

    “这……你做的菜能吃吗?”顾卿忍住吞口水的冲动,实际上,他内心在暗暗惊叹,这菜光看卖相就够让人馋的了。

    文菁很老实地点点头说:“可以吃,放心吧。”

    顾卿不禁摇头,伸手一点她的小鼻子,像个大哥哥一样说:“傻丫头,真是没幽默细胞。”

    呃……幽默细胞?

    文菁眼巴巴地瞅着顾卿,水汪汪的眼眸似乎在说:你怎么还不吃?真的可以吃的!

    顾卿兴奋地夹起一块肉,整个塞进嘴里……香!嫩!滑!顾卿吃过的美食数不胜数,他深知要将普通的家常菜做出这样的水准,即使是高级酒店的大厨也不一样比文菁强。

    顾卿一脸的满足,很不客气地大吃特吃,这么可口的饭菜,挑起了他味蕾的,即使已经吃过饭,他还是又猛吃了一顿。

    文菁一边吃一边看着顾卿的表情,他好像吃得很开心。这就是每一个烹饪者最乐于见到的,自己做出来的食物能让人心情愉悦,这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

    餐桌上时不时传来浅浅的欢声笑语,虽然很轻,也让冷清的空间有了温馨的气氛。

    文菁心里萦绕着丝丝温暖……她对面坐的人不是翁岳天,可却是她在音乐上的良师益友,是她的伯乐,是她的知己。与顾卿,初次相识,不欢而散,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为他打上“坏人”的标签,可是在后来一次次的相处中,逐渐发现顾卿其实并不坏。看人不可以看表面。这是文菁再一次认识到的问题。有些人表面上善良无害,实际上心如蛇蝎。反到是顾卿这种,让人以为他不过是个有钱的混蛋,但其实他没有伤害过她,还帮了她不少,给予她真诚的关心和温暖。

    没有翁岳天相陪的晚餐,文菁以为又要一个人孤单单了,顾卿不请自来,在她极为寂寞和难过的时刻,她能说什么呢?或许,她什么都不必说……这个男人,美得让人自惭形秽,仿佛是将所有美好的形容词堆砌在他身上都嫌不够,他有着自己的骄傲,有些事,文菁不说,就等于是在维护他的骄傲。

    “多吃点!”文菁替顾卿夹菜,亲切如假家人一般。

    顾卿嘴里还塞着,又塞进去一块……太好吃了,真羡慕翁岳天那小子,每天都能吃到这样的美味,有家的味道,比起在外面大吃大喝时那种如同嚼蜡的感受,强了何止十倍!顾卿边吃还边打量着这里……干净,整齐,有条不紊,窗明几净。不用说都是文菁打理的,小小年岁就已经身具贤妻良母的潜质,实在是……太让他眼红了!

    翁岳天要是知道顾卿此刻正吃着本属于他的饭菜,不知会是什么滋味呢……他现在还饿着肚子,在医院守在魏婕身边。

    魏婕由于昨天淋雨,熬不住,发烧了。她的身体不似几年前那般健康,躺在病床上久久都没恢复精神。

    冰冷的液体顺着血管流进身体,魏婕冻得咯咯发抖,翁岳天叫护士拿了一个热水袋给她抱着,这才好了一些。

    魏婕看起来很虚弱,面色惨白,额头的刘海被汗水打湿了,眸光暗淡无神,更显得脆弱。这样的情况,即使是一个普通朋友也不忍心走掉吧,何况是翁岳天呢。意顾文卿。

    魏婕勉强牵牵嘴角,有气无力地说:“对不起,让你费心了……时间不早了,你回家吧,不用守着我,一会儿我自己能走。”

    依然是那么温柔体贴,凡事都会体谅别人,善解人意,这女人说的话,很客气,听在翁岳天耳朵里却颇有几分苦涩。此情此景,两人之间隐透着若有如无的距离,淡淡的生疏,身,近在咫尺,心,却犹如远隔天涯。怎会走到如此境地?没有源头可追寻,莫名的,难以预测的,便是如此了。

    心头有几分怅然,翁岳天没来由地烦闷,别开视线,蓦地冒出一句话:“这次你回来,家里人对你很不好吗?一点都不关心你,就连你发烧都无人过问。”

    魏婕脸一僵,随即说道:“他们没有对我不好,干爹最近很忙,干妈也许是出去打牌了……雅伦她……说不定是怕我呢,四年了,在我回去之前,他们都以为我是不可能再出现的人啊。”

    翁岳天讳莫如深的瞳眸里,闪烁着幽暗的光芒,看似不经意地,话锋一转:“魏婕,你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这么多年来,你可有她的消息?”

    魏婕神情怔忡地望着翁岳天,藏在被子里的手早已是攥得紧紧的……妹妹……那个小名叫“小元宝”的丫头?

    有一种人,你永远都摸不透,在你以为自己已经足够了解他的时候,他就像天边的一抹云,变幻无常。他就像清晨的雾,难测深浅。在他与你谈笑风生,温润如玉的气氛中,下一秒,不经意间,就会从他嘴里溜出一句话,不偏不倚地戳中你的软肋!

    翁岳天嘴角挂着惯有的笑意,很浅很浅,几乎难寻痕迹,只是轻轻勾一勾唇的动作就能让人神魂颠倒。那一抹笑,如青山高远,如流水婉转,如诗如画的美感,即使瞧上整天都不会厌倦。可是此刻,魏婕没有丝毫心情欣赏,一颗心狂跳不止,她只感觉在他这样的笑容里,在他那双看仿佛能洞悉一切的目光里,她惊愕,慌张……这些情绪只能压抑在心底,她需要的表情是伤心,痛惜。

    幽幽地叹息,魏婕眼中有泪光闪烁:“我那个妹妹她……七年前就已经失踪,我不是没有找过她,可是……可是人海茫茫,我就算想和她团聚,也是有心无力。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

    魏婕说着说着不禁悲从中来,苍白的面容很憔悴,却还是掩盖不了她天生的美丽,如果绕过她腮边的疤痕,她依旧美得惊人。这么一哭,犹如梨花带雨,煞是惹人爱怜。

    他坐在身边,熟悉的男子气息传来,魏婕低下头,忍不住更加难受。这是她深爱着的男人,是她念念不忘的男人!四年里,她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不是仇恨支持着,而是对这个男人的爱意,使得她在一次次痛不欲生之际,濒临死亡的边缘时,还能奇迹般地撑下去。就为了再见的一天,但是她始终抵不过残酷的现实,他身边已经有人了……是一个名叫文菁的女人,孕妇,肚子里的骨肉,一定就是翁岳天的……

    翁岳天静默不语,在她的目光无法企及的角度,他眼底蕴含着疑虑……魏婕那天在电影院已经看见文菁了,却没有认出文菁是谁吗?对了,也许是因为文菁现在的形象……大着肚子,白白胖胖的“小肉球”,比之七年前当然是判若两人。

    如果真如魏婕所言,她在苦苦找寻文菁的下落却毫无消息,那么如今,这两姐妹……是否该让她们见面,相认?

    这原本是该做的事情,似乎是无可厚非,是必然的行径,但很奇怪的是,翁岳天硬是把那句即将说出口的话给吞进了肚子里。

    或许是因为这些年见得太多商场上的尔虞我诈,看过听过数不清的人心险恶,在翁岳天心底,自然就形成一种近乎本能的东西……那就是,谨慎。

    是的,这两个字很普通,人人都会说,但真要做起来,像翁岳天这样溶进骨子里去的谨慎,却不常见。他的冷静,某些时候,会变态得像机器。

    “别想太多,顺其自然吧,如果你妹妹还活着,如果你们有缘,始终会再见的。”翁岳天不咸不淡地安慰,语气里听不出任何异常。只是短短数十秒他就决定,不会提到关于文菁的事。因为,现在让两姐妹相认,见面,未必是一件好事。当年文启华的事件,疑点重重,他不知道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最重要的是,心底始终有根刺……魏榛。这个人的存在,到底意味着什么?在没有搞清楚魏榛会不会对文菁不利之前,他是不会轻举妄动的。

    不如就这样大家都装作不知道为好,有些事,既然隐瞒了,就该继续,这样对文菁也许是最好的局面。

    魏婕泪不成声,低哑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从喉咙里发出来,紧紧揪着人的心:“岳天……岳天……我很害怕,我总觉得自己无法融入现在的生活,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想当个恶毒的女人,不择手段把你抢过来,可是我……我做不到,你告诉我,怎么才可以不想你?岳天……岳天……”

    一声一声的哭诉,犹如破碎的七弦琴,凄婉得让人心悸。她终于还是说出了心中的不甘和嫉妒,但正因为这样,反而令翁岳天一时间语塞,没有合适的语言来劝慰,她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上,等于是将大家不愿触及的话题陡然上升到一个高度,不得不去正视,却又相当的矛盾。

    如陷在沼泽,这样的滋味,很不好受。曾经爱得那么深,刻进骨子里的爱,因她的“死”而终止的缘份,如今再临,除非他真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否则怎可能完全无动于衷?这不是街边上陌生的路人,不是与他不相干的人,这是他深爱过的女人!可此时此刻,他偏偏不能干脆地许她一个幸福的未来!

    理智的弦,在这哭声中悄然崩裂……良久,才听一声沉痛的叹息,翁岳天长臂一伸,揽着魏婕的肩膀,她像是溺在水里快要死了的人瞬间抓住了一根稻草,狂喜之下,忘情地抱住翁岳天的腰,将自己颤抖的双唇凑上他的脸……

    魏婕用力吻着他,无声地祈求着他的温暖和怜惜,时隔四年多在,再一次与他这么亲密地接触,她仍然无可抑制地战栗,激动,只想要与他吻得更深更紧,恨不得能完全与他融为一体!这熟悉的味道,让她疯狂,让她迫切地想要全部霸占!

    无论魏婕怎么使劲都撬不开翁岳天的牙齿,她只能亲吻着他的唇,却不能更近一步。翁岳天冷凝的眸子犹如井水一般深邃沉静,没有因此而激奋。连他自己都说不上来为什么,居然,他的心里微微有一点不适应魏婕,他习惯了文菁嘴里清甜干净的味道,如果现在吻着他的女人不是魏婕,他早就推开了。魏婕嘴里有一种他不喜欢的气味……似乎是淡淡的烟味。

    魏婕用她的热情在呼唤着翁岳天,却怎么都暖不了他的唇。当她意识到这一点,惊愕地退开了去……她哆嗦着,不可置信的目光看着他,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不敢相信,他连一个吻也吝啬给她吗?

    魏婕惶恐地冲他摇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该吻你,我怎么可以忘记你已经有女人了……我已经不是你的女朋友……我不是了……”魏婕痛苦地捂着脸,尖锐的疼痛在心上狠狠划过,翻开了她血淋淋的伤口。

    她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如此的低姿态,带着慌张的自责,带着悔恨的哭诉着,好像是她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翁岳天的心,收紧了又张开,张开再收紧,全是满满的痛惜。冷硬的心,一点点融化在她晶莹的泪滴里……

    这一晚,文菁特别精神,没有早早地犯困,坐在沙发上不停织围巾。翁岳天不在家,时间过得很慢,平时她都会因为嗜睡而把这空虚寂寥的时光打发过去,可是今天不知怎么,就是执拗的不肯去睡,潜意识里有骨子韧劲在,她竟然把围巾给织好了,原来计划是要过两天才完工的。

    米白色的围巾,朴实无华,摩挲着这柔软,想象着将它围在他脖子上,为他抵挡着凛冽寒风……他会开心会惊喜的吧?他能体会这围巾其实是编织了她满腔的情意吧?

    文菁忍不住扬起了嘴角,眼神发亮,可是在她瞥见墙上的挂钟时,神情一滞,如同有一片乌云笼罩着……已经11点了,他怎么还没回家?

    文菁告诉自己千万别胡思乱想,他只是因为事情没有办妥,所以才耽搁了……他是大总裁,难免应酬多,她应该多体谅他,而不是无故去胡乱猜测什么。

    文菁将围巾收好,放到卧室的衣柜里,琢磨着等圣诞节的时候送给他……如果圣诞节那天,可以一起烛光晚餐就好了,那该有多浪漫啊。只是想想就觉得心里甜滋滋的。

    可是还有一个让她寝食难安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她到底要不要向他坦白自己的身世呢?文菁无法想象翁岳天会是什么反应,但今晚翁震的来那一遭,彻底让她醒了,她不能再继续自欺欺人,她不仅要知道翁岳天究竟会怎么做,更重要的是,她必须问清楚,他到底有没有打算和她结婚!宝宝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她需要的是一个真正爱她的丈夫,而不只是这么稀里糊涂地同居!

    文菁想在圣诞节那一天,在轻松美好的氛围里,与他谈这些事情,还有三天的时间,她需要好好整理一下情绪,好好的,酝酿一下。要揭开尘封多年的记忆,揭开烙印在她心上的创伤,何等容易?要下决心问他会不会娶她,更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决断……只希望,他的回答,不会让她失望……

    人生就是如此,你以为有足够的时间,你在某件事情上只是小小的犹疑了那么一下下,或许换来的就是难以估量的后果,

    在这个寒冷的冬夜,难以入眠的又何止文菁一个呢……

    某一栋老旧的楼房里,文家,是出了名的简陋寒酸,今夜,这么晚了,却迎来一位富豪访客,他身后跟着一个彪形大汉,看样子是保镖……

    文晓芹满脸疑惑地盯着坐在自己对面的中年男人,似乎在哪里见过。

    “你叫文晓芹是吧?”魏榛象征性地问问,实际上他不仅知道文晓芹的名字和住处,还知道她以前很穷,近来傍上一个大款,却只能做情妇。

    “你是?”文晓芹漂亮的脸蛋上,狭长的丹凤眼里流露出思索的神色,自己何曾认识这样的人了?

    “你可以不用认识我,你只需要认识这个就行。”魏榛轻轻朝保镖抬了抬手,慈善的面孔笑容可掬,怎么看都是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者。保镖拿出一张支票摆在文晓芹面前。

    文晓芹在细细数了一下支票上的零,惊叫出声,差点跳起来……一百万!

    一百万!噢……天,她即使是傍大款都没有这么好的事,对方从没有如此阔卓地一下给她一百万!

    文晓芹坐不住了,哪里还顾得上仪态,笑得脸都变形了,猛地将支票抓在手里,喘着粗气。

    “你想我做什么?”文晓芹也不是傻的,这个中年男人必定有所求,否则怎会一甩就是一百万。

    魏榛很满意她的反应,笑容里隐约透出一丝轻蔑。这个世界上就是要有文晓芹那样的小人,才会被他所用。假设他面对的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许多事情就没那么顺利了。

    “你先别高兴得太早,一百万不是那么容易赚的,如果你提供给我的消息没有价值,如果你没有起到作用,这一百万,你一分都拿不到。”魏榛既然已经肯定了文晓芹是个什么样的人,说话的语气也没那么客气了,向来,他对这样的人只会轻视,如不是想要从她嘴里得到些什么,他连正眼都不想看她。

    “你想知道什么?”文晓芹的兴奋劲儿顿时褪去了大半,瞄了一眼那凶神恶煞的保镖,再看看这笑里藏刀的中年男人,文晓芹心里快速盘算着,这一百万,自己是否有能力得到?她傍大款连一栋房子都还没弄到手,就只有身上戴的这一套钻石首饰,她爱财如命,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支票飞了。

    魏榛也不想浪费时间,直接问道:“七年前,你父亲曾经收养了一个女孩儿,我想知道,你对她,了解多少,我要听全部关于她的事情,每个细节都不要漏掉。另外,我还查到,你父亲最初并非姓文,是什么原因使得你父亲会改了姓氏?”

    居然是冲着文菁来的!

    文晓芹内心的震撼难以形容,文菁那贱/种还真能搞事,她惹到什么人了?文晓芹有的鼻子有时也很灵,嗅到几分不同寻常的味道,眼前这个人,不像是文菁的朋友,那么,竟然会不惜一百万来打听她的事,只会是……仇家?

    文晓芹心里这么想,嘴里可不会问出来,何必自找麻烦,他要知道,就全都告诉好了,对于她又不会有损失。

    文晓芹将自己知道的关于文菁的事全盘托出,只不过言语间诸多不屑,最后讲得差不多了,还冷冷地嘲讽了一句:“我老爸带她回家的时候,就是不肯说她是谁生的,我和我妈妈都认为她一定是老爸在外边的野女人生的贱/种。”

    婕文天有。魏榛一直都没插话,脸上神色阴晴不定,没有人看得出来他到底是喜还是忧。

    “你是说,你爸爸是在有一次受伤被人救了之后才改的姓氏?”魏榛想要再一次确定。

    “是的,我小那时候,是姓张,后来我爸爸非要改姓氏,说他那条命是一个姓文的人救的,他这辈子,就算是做牛做马都要报答……我妈跟爸爸吵架,说他是神经病,还什么做牛做马,又不是在古代。爸爸为了表示自己对救命恩人的敬重,真的把姓氏改了……”

    魏榛的手陡然攥紧了,全是汗,文晓芹先前所说的关于文菁的事,其实没什么价值,就是说文菁曾经自闭,不说话,性格孤僻。唯有文晓芹刚才所说的这一段,具有非常的意义!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叫文启华的人?”

    “没有。”文晓芹很干脆地回答,目光坦荡,她是真不认识。

    魏榛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放在文晓芹的面前,竭力平稳着声线说:“看看这张照片,见过吗?”

    文晓芹疑惑地将照片凑到眼前,定睛一看……

    “这个人……好像……”文晓芹在记忆里搜索,她应该是见过的吧,很眼熟。

    魏榛一瞬不瞬地紧紧盯着文晓芹,沉凝的目光颇为复杂,期待中还掺杂着不易察觉的惶恐之色。

    十分钟之后,魏榛从文家出来了,表面上看着没什么异常,只是反观屋子里的文晓芹……手里紧紧捏着支票。这是属于她的钱了,说明,她所提供的消息,就是魏榛想要的。

    魏榛在临走前还吩咐文晓芹替他办一件事。收了他的支票,文晓芹也不好拒绝。看似很简单,只是在圣诞节那天,打一通电话给文菁……

    这一夜,翁岳天终究还是回家了,虽然有些晚。

    文菁习惯性地依靠着他,汲取着这熟悉的温暖,他亦如往常一般将手臂放到她脖子下边……

    文菁心心念念着圣诞夜的事,忍不住小声地呢喃:“岳天……圣诞夜我们去吃烛光晚餐好不好?”

    软糯的声音,嫩嫩的,像婴孩儿的小手指在他心上一下下挠……翁岳天揽着她的手紧了紧:“圣诞夜那晚……我有个聚会要参加。不过我会尽早回来接你,到时候,我带你去广场看烟火,去吃烛光晚餐。”他的声音很低哑,透着疲倦,还有淡淡的歉意。

    文菁心里有点失落,不过在听到他说会尽早回家接她,会陪她看烟火,吃晚餐,她的心又愉悦起来……这互相依偎着的两个人,此时此刻都不会知道,三天后的圣诞夜将会是怎样的永生难忘!怀里的小人儿没声音了,但是翁岳天能感受到她的失落,心头最柔软的部分因她而疼着。凝视着这张圆乎乎的脸蛋,因为长了不少肉,所以五官轮廓自然比以前要模糊一些,成双下巴了。可是他没有嫌难看,反而觉得有种别样的美,红通通的,粉嫩粉嫩的,白皙细滑的肌肤在柔和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尤其是她那两片娇嫩的唇瓣,微微嘟着,像是在邀请他品尝一样……

    “我今天回来晚了,你等得急了吧。”翁岳天轻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眸光中流动着宠溺与爱怜。

    文菁很乖巧地点点头:“今天外边很冷,我又怕你是去应酬了会喝很多酒……我是想先睡的,可是睡不着,现在你回来了就好,我就能安心睡觉了。”

    翁岳天的心倏然裂开一条缝隙,涌入一缕甜蜜,她的宽容,不止是让他温暖而已,她依旧还是没怪过他一句,不会借此埋怨什么,不会追问他是去见了谁……不是因为她太笨,而是因为她对他的信任。她只会关心他,心疼他,舍不得一点点的责备。忽然间,他明白了一件事……不仅仅是他在给予她宠爱,她何尝不是在宠着他呢?

    “小东西,告诉我,你有多想我?”

    “呃……很想很想。”文菁有点不好意思看他。

    “我没回家的时候,你难道只是脑子里想吗?有没有什么地方特别特别想我的?”

    “你……你……”

    “你怎么了?”翁岳天明知故问,爱极了她羞涩的神情,怯怯的,像一颗含羞草,她依然会在亲热的时候脸蛋红红,心慌意乱不敢与他对视。

    “你……你怎么那么坏,明知道我……我……”

    “你想我了……不信你看看……”他故意将修长的手指凑到她跟前,羞得她直往他怀里蹭……太丢人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呢!

    文菁酡红的俏脸,纯真无暇,却又透着一丝小女儿的娇憨,不自觉流露出天然媚态。

    文菁第一次大胆地在这种时刻说出如此撩人的话,真正地有感而发……他疼惜她,他喜欢和她这样……这让她有种自豪感,心爱的男人。这是每一个女人极度渴望的幸福。

    翁岳天在听见文菁这么说的时候,微微一颤,他当然知道,要从这懵懂的小东西口里听见这种话,那是有多难,无疑的,他被文菁所说的话取悦了。

    耳朵里充满了她柔嫩的呢喃,视线触及到她魅惑的曲线,听觉和视觉上的双重冲击加倍了他的感官……

    一番极致痴缠之后,文菁懒懒地睡去,小脑袋蹭在他怀里,好像一只得宠的猫咪,甜甜的,乖乖的,憨态可掬,被他吻得微微发肿的红唇发出莹润的光泽,还有她白玉般的颈脖上,还有还有……她娇嫩的肌肤上到处都是他留下的浅浅爱痕。

    他的一只大手还在轻轻地抚着文菁的腹部,那里边,有他的孩子……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仿佛手在碰到肚子时,能与里边的胎儿有莫名的联系,特别是在孩子踢她时,他总爱去摸那突起的一团……那就是孩子的小手或者小脚在顽皮呢,血脉相连的感觉,难以言喻的奇妙。他渐渐地也对那未出生的孩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

    她的呼吸逐渐均匀,轻轻拂过他蜜色的胸膛,心中的悸动还不曾褪去,如果不是顾及到她是孕妇,他一定会再要她一次。难以抑制的柔情如丝如雾般萦绕在他心间,他清晰地听见自己的每一次心跳都在呼唤着她的名字,默默地,确实那样真实。

    灯光下,男人俊美得让人屏息的容颜染上了薄薄一层朦胧的纱,如夜空星子般灿烂的眼眸缓缓闭上,心底,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小东西,我好像真的对你上瘾了……就算你是文启华的私生女,我也不会放手……小东西,你肯定不知道,我能有今天,是因为多年前与你父亲曾有数面之缘。他如果在天有灵,也会欣慰我今天的决定……”他的决定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才明白,这些话,全在他心里反复诉说着,一个字都未曾吐露。

    如果文菁想继续隐瞒过去,他就由着她,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要她开心就好……这是他的女人,还有他的孩子,怎能够轻易割舍?从何时开始这么深刻地眷恋着,沉迷着,明知道前路或许艰难,但仍然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只因为……这舒心安宁的生活,是他渴望了多少年的梦想!曾经的爱人回归了,魏婕的出现,也许让他在那么一刻有过短暂的迷惑和犹豫,可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文菁的可贵。

    他在她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丢下她,跑去追魏婕,他说好了要回家吃饭可又没有。他无需任何理由地晚归,而她却不曾怨过,闹过,不曾让他的心在纷扰时更加心烦意乱而是给了他更多的理解和爱。她爱的方式可能在许多人眼里都是愚笨的,但是,诚如一句俗话讲得好: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鞋的人才知道。

    无疑的,文菁的性格,文菁爱的方式,文菁的一切,他都受用。能找到一个既有感情又适合自己的女人,何其幸运?!在思想上经过摇摆之后,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一夜的旖旎,气息伴随着这一对幸福的人儿进入梦乡。原来真的人在欢喜的时候,做梦都会笑。文菁梦见了自己和翁岳天在烛光晚餐,她穿着洁白美丽的婚纱,他穿着尊贵优雅的礼服,将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戴在她手上……这小丫头嘴角溢出可爱的晶莹,开心得流口水了……

    梦,之所以美,是因为现实里没有得到。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文集和翁岳天的同居生活还是那么惬意,温馨,在安逸舒适的家庭氛围里度过。

    文菁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距离临盆的日子越来越近,她也越发兴奋和紧张。翁岳天在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文菁没有告诉翁岳天关于她cd的事,打算今晚的圣诞夜,送他围巾的时候将cd一起送给他。

    下午,翁岳天准备要出门了。

    一身银灰色西装,精致的裁剪,勾勒出男人健美的躯体,天神一般冷贵高雅的风姿,眉宇间隐隐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桀骜之气,清冷的眼神,微微上扬的嘴角,彰显出男人骨子里的孤清,深褐色的眼眸里,淡淡的苍然,那是经历过磨砺的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如此绝世风华,只瞧上一眼就会沦陷,这样的他,无端端让文菁心头颤了颤。

    文菁扯了扯嘴角,欲言又止的神情,最后低下头撅着小嘴儿看向自己的脚尖,局促地绞着手指……

    翁岳天从镜子里将文菁的脸色都看在眼里……太有趣了,她这是为哪般呢?为什么会如此可爱的样子?他被逗乐了,转身之际,眸底流泻出一片浓情缱绻。

    “在想什么?”翁岳天很好奇,他一向喜欢她生动真实的表情,这一回居然没摸透。

    文菁扁扁嘴,有点不好意思地小声嗫嚅道:“你穿得这么帅出门啊……好没安全感,你说只是朋友聚会嘛……你干嘛……干嘛穿这么好看啊……其实我觉得吧……你穿那一件咖啡色外套更好看……嘻嘻……”文菁说到这里,自己都忍不住捂着嘴笑。笑得有点贼兮兮的,水灵灵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闪过一抹少见的调皮。

    咖啡色外套?翁岳天脑子里在搜索着……

    翁岳天眸色一沉,搂着文菁香喷喷的身子,一口就含住她白润的耳垂,低低地在她耳边呢喃:“好啊,你什么时候学会这套了?谁教你的?明明那件衣服我不喜欢,买回来只穿了一次就不想穿了,你竟敢叫我穿那件?你就这么不放心你男人,生怕我被外面的女人勾跑了吗?”

    翁岳天这话是说到点子上了,文菁就是有这么点小小心思都被他看穿。

    “嘿嘿……呵呵……我是担心你太引人注意嘛,想你穿得普通一点,谁让你没事长那么帅呢,啧啧……美男榜第一的男人,我能放心才怪呢。”文菁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出她的想法。

    翁岳天就是喜欢她这样,率真,直接,在爱的世界里,人都是自私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爱的人太过惹人注意,原本他就足够招风了,稍微穿得醒目一点就更不得了。文菁明确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而这让翁岳天不经意地想起……从前他和魏婕在一起的时候,魏婕从来不会这么对他说。她只会赞美他如何如何风度翩翩,穿什么衣服最好看,有多么绝世的风采。尽管有时他能看出她眼里的酸意,可她一次也没有亲口说出来……

    文菁在他怀里抬起头,小脑袋蹭着他的下巴:“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翁岳天温婉一笑,低头凝视着她,爱怜地轻轻一刮她的小鼻子:“你呀,如果实在不放心,我可以换那件咖啡色外套,不过你也知道了,我穿什么都差别不大,太帅了,没办法……你最好是加倍爱我一些,将我的心,牢牢抓住。”

    这男人自恋起来是相当的皮厚啊!不过他的话也不是没道理,确实,像他这般完美的男人,就算是穿一件地摊货都不会掩盖住他的光华。

    文菁是第一次听翁岳天这么夸自己,不由得瞪大了眸子望着他,视线落在他粉红诱人的薄唇上,禁不住猛地吞口水……一下子如同被电到,心里一动,就那么嘟着嘴,双眼冒红心地凑了过来……近了,更近了……就快要吻上他了!

    咦……怎么有障碍物?她的唇就停在距离他一厘米的地方……文菁热乎乎的脑子陡然一醒,顺着低头看去……呃,一时忘记自己的大肚子,就是这“障碍物”让她不能与他身贴身。文菁尴尬万分,冲着他傻笑,难得她主动亲他……。

    翁岳天身子一侧,大掌揉进她的发间,在她愕然的眼神里,攫住她香嫩的唇瓣,火热的大舍顺势与她勾缠一番,这醉人的清甜,果然是沁人心脾的蛊毒,想要浅尝即止,却还是再一次升腾起熟悉的渴望。

    “唔唔……唔……”文菁被他封住唇,又羞又喜,被他吻得七荤八素,脑壳里成了一团浆糊。轻飘飘的,美得像踩在棉花上。

    翁岳天爱极这味道,贪恋地汲取,流连在她唇齿间的芳香。而她亦是深深地迷恋他身上这浓烈的男子气息,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混合着牙膏的余香,彼此都尝不够,吻不够,这回味悠长的一吻,终于是在文菁快喘不过气的时候,他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

    鼻尖抵着她的鼻尖,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两人呼吸相闻,不分彼此:“乖乖在家等我回来接你。”

    他温柔的声线动人到极致,像猫儿的爪子在拨弄着她的耳朵,深如宇宙黑洞一般的眼眸里,那熟悉的宠溺,令人目眩神迷。文菁的心都融化在这一刻醉人的柔情中,只剩下满满的爱意……

    翁岳天出门去了,他今天需要做的事情不少。原本是没打算去跟谁聚会的,只是想和文菁一起过个简单甜蜜的圣诞节。但是那天在医院,魏婕说她圣诞节那天邀请了一些朋友去家里聚会,顺便也是庆祝一下她能平安归来。那些人多半都是翁岳天和魏婕的旧识。他想要推辞也说不过去,魏婕这次回来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如四年前那般开朗活泼,极为低潮,翁岳天之所以会答应她,无非是看在过去的情份上,希望通过这个聚会,她能重新融入到过去的生活,重新振作起来。只有这样,他才能放心。就算不能成为夫妻,不能再续前缘,就算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但不代表他愿意见到她继续消沉下去。哪怕是普通朋友也会希望对方能过得开心快乐,放下思想包袱,投入到暂新的未来。

    对于魏婕,他能做的不多,相比起他对文菁,实际上确实是很少很少,可这已经是他目前认为最适合的选择。在聚会之后,他会回去接文菁,带她去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同时,他将会给文菁一个让她踏实安心的许诺,一份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从公寓出来,翁岳天的座驾开往市区的一间顶级珠宝店。

    亚森今天也显得格外高兴,平时不多喜形于色的他,知道翁岳天去珠宝店是为了什么,由衷地感到开心,嘴上虽然没说,心里一直在哼着歌……少爷终于开窍了,太好了!文菁真棒,细水长流不可小觑,少爷这块顽石也点头咯!

    翁岳天的到来,使得珠宝店的店长亲自接待,态度异常恭敬,优雅得体的笑容,不是虚假和夸张的,看得出来是真心敬佩并且祝福这个男人……翁岳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传奇人物,商场上的成功和他所向披靡的战果,足以让人打心眼儿里折服。

    珠宝店的店长当然认识翁岳天,这么尊贵的顾客,前来挑选钻戒,店长除了热心地推介,自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各种款式的钻戒,让人眼花缭乱,翁岳天目光如炬,一一掠过,在触及到其中一枚钻戒时,他眼底微微泛着波澜,轻轻地点了点头。

    店长眼尖,立刻将那一枚戒指递到他跟前。翁岳天的确很有眼光,这枚戒指是唯一的,款式不可重复,不是限量版,是比限量版更加让人垂涎的绝版。晶莹透亮的钻石嵌在铂金上,散发着冷贵的光芒。

    嗯……很好。翁岳天仔细看了看,他不喜欢繁复的款式,钟意这种简约大方的构造……她也会喜欢的吧。值得高兴的是,这一枚戒指就好像是专门为文菁打造的一样,翁岳天目测了一下,大小应该会很合适。

    没有去看价格,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店长太喜欢这样的顾客了,够干脆!

    “谢谢,两百八十八万。”店长的笑意更深了。

    翁岳天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下了这一枚戒指。

    坐回车上,翁岳天却没有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就在他思及此的时候,手机震动了起来。眼她着这。

    翁岳天看见来电显示的号码,不由得勾了勾唇……这人真够心急的。

    “喂,翁岳天,你到底来不来啊?七年之约,你不会是怕了吧?”电话那头的人语气颇为不屑,像在嘲笑,还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我在路上,五分钟后见。”翁岳天说完就挂上电话,目光望向车窗外……快到目的地了。与一位故人有“七年之约”,那是他曾在国外留学时的同学。七年前,他回国了,而那位同学还留在伦敦。两人当时年少气盛,互不相让,临别时相约七年后再见,看看对方混得好不好。当时,彼此都在内心暗暗较劲,一定要比对方更有出息,不然……好没面子啊!

    翁岳天是红三代世家出身,而他那位同学则是刚好相反,是伦敦唐人街黑道头号霸主家族的继承人,只不过……在父亲去世之后被排挤了,忍辱退出家族。

    今天可是圣诞啊,翁岳天居然跟人约在了墓园?这约会的地点也实在太有个性了!

    这不是以前他去拜祭魏婕时的墓园,这是另外一处。倚山傍水,看上去风水不错,当然了,这里的价格也相当的不错。

    庄严肃穆的墓园里,沉静,空寂,似乎气温都比外间更低,一踏进这里,人的心情自然地略微低落。拜祭,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尊敬,更是让你心里的哀思有所寄托。

    一格格的牌位,整齐有序地陈列。翁岳天与另外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一起,并肩站着,向其中一个牌位上香,鞠躬……如若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牌位上的名字,赫然竟是文启华!

    两个大男人的神情均是庄重严肃,眼神里流露出隐痛,还有不加掩饰的恭敬,看来文启华在他们心目中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

    两人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在两人上香鞠躬完毕之后,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

    “啪……”翁岳天点燃一支烟,斜斜依靠在门口的柱子上,神情冷冽地睥睨着对面的男人。

    “啪……”穿夹克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了烟,同样的,依靠在另一侧的柱子上,只不过,这货仰着下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翁岳天,七年前伦敦一别,想不到你小子还真能混得人模人样的,本少爷还等着你回伦敦来求我收留呢。”夹克男开口就不饶人,这嘴,忒的犀利。

    翁岳天冷哼一声,朝他投去一个蔑视的眼神:“你这辈子都别指望了,不过,我到是很期待有一天你们家族再一次内乱。”

    夹克男脸色一变,这事儿是他的软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翁岳天,别再提内乱的事儿,小心少爷我翻脸不认人!”

    “你还是跟当年一样。”翁岳天指的是那人的脾气,还是那么臭。只不过在说到“当年”时,翁岳天眼里浮现出几分缅怀的神色。年少轻狂,血气方刚,初生之犊不怕虎。就这三点,这两个男人在七年前,惊人的相似。

    夹克男也被翁岳天这句话勾起了回忆,想起那一段逝去的大学时光,是人生中永远难忘的记忆,太多的酸甜苦辣,万般滋味。他和翁岳天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互相仇视,又像是惺惺相惜。但绝不是断袖……

    夹克男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眸光看向文启华的牌位,清朗的声音里浸透着几分怅然的意味:“当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同时遇到了文启华,同时被他所欣赏,他赠给我们各自两个字,说如果能领悟那两个字,就能得到我们心中所想。如今,你认为,你得到了吗?”

    翁岳天手指间的烟灰散落了一地,绝美的面容上,深邃难测的瞳仁里漾出一缕艰涩:“吞噬……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就是吞噬。如果就七年前我的心态和处境而言,我确实算是实现了我的理想。这几年,我的筑云国际,收购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公司,物质上,我没什么缺的,名利双收。只是……”

    “只是你觉得生活反而淡味了,无聊了,而你也迷茫了。筑云这名字是文启华为你取的,你在公司壮大之后,真觉得自己生活在云端吗?”夹克男这话到底是在说翁岳天还是他自己呢……

    “我也是和你差不多,当年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是杀伐。我悟出这两个字之后,很快就拿回了家族中属于我的一切,现在,我在那边混得挺好,可就是时常怀念从前,你说……这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夹克男损人有一套,损自己更是不遗余力。

    翁岳天的胳膊肘碰到怀里的戒指盒,烦乱的情绪奇迹般地缓和下来。嘴角勾出的弧度,是令人艳羡的幸福:“我曾经是有一段时期像你所说的那样,感觉乏味,无聊头顶,孤单迷惘。可是在我遇到一个人之后,一直到现在,我有了方向感,心里踏实多了。”他所指,当然是文菁。

    夹克男狠狠瞪了翁岳天一眼,出言讥讽:“啧啧,瞧瞧……多骚包,多无耻啊!一副春心荡漾的猥琐样,你干脆就说你找到结婚对象不就得了?诚心气我呢,明知道我最讨厌女人了!你结婚,我不会去的,我来这里也只是几天时间,今晚就要飞回伦敦了。”

    “嗯,慢走,不送。”翁岳天也不生气,不冷不热地来一句。

    夹克男用力拍上翁岳天的肩膀:“呵,看你穿得这个样子,是要跟你说的那个人一起过圣诞吧?我不需要你送,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你记得要像前几年那样,每次来给文先生上香的时候,别忘了算我一份!”

    “好。”翁岳天又是简单一个字。

    “走啦,拜拜!”夹克男潇洒地朝翁岳天挥挥手,当真说走就走,头也不回。

    翁岳天凝视着他的背影,不知怎的,莫名其妙地有那么一秒冲动想要叫住他,只是这念头刚一冒起就卡在喉咙了。

    人生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两个年少时的对头,这么多年了,就跟一对赌气的情侣一样的,执拗着,不肯承认其实在某个时刻,偶尔,还是会想起对方,并且感激着对方成为自己心目中一直想要战胜的对手。因为知道对方一定会很强,所以自己要更强。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下,翁岳天和夹克男在最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时,才更有动力。谁人没有过年少呢?青春岁月里,也曾将因为执着地想要跟某个人暗里较劲儿,慢慢地不断地完善着,鞭策着自己,这固然是有好胜心在作祟,但终究也成就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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