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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儿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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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鞑子一波攻击刚过去,丢下百余尸体离开,关口也死了不少人,有人躺在地上口吐血沫,一双眼睛渐渐的变得无神。

    一个中年汉子身上披着破了一块的铠甲,手里的尖刀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这上面的血,有敌人的,也有自己兄弟的。

    他走到一个被箭矢刺穿胸膛的独臂中年人面前,闭上眼睛,快速将尖刀扫向了中年人的脖颈。

    刀子触及到肌肉,他口中发出一声低沉的悲喝:“兄弟,走好。”

    汉子名叫屠胡,父母双亡,三十二年前死在鞑靼手中,那年,他六岁。眨眼,三十年过去了,三十年间,死在他手上的鞑子一共四百七十三人,每一个,都是他亲手所杀。

    这份刻骨铭心的仇恨让他放弃了可以入京为官的机会,也让他成了杨荣的眼中钉肉中刺。好在屠胡自己也不想掺和到权力斗争中去,故而身上军功无数,却甘愿带着三千人坚守在最为紧要的鸦角山。

    今天,被他杀死的重伤号已经不下二十人,他感觉自己握刀的手在微微颤抖,可看着那些兄弟痛苦的哀嚎和恳求的目光,他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杀下去。

    这些都是为大明江山拼死而战的兄弟,他们有的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有的还是十六七岁的少年,有的是在战场上丢了身上零件的伤残军人。

    按理来说,他们应该在大后方享受荣华富贵,可是他们没有这么选择,他们选择和自己的将军,和自己的袍泽兄弟,死战在这片埋骨数十万的热土上。

    “将军,我来吧!”一直跟在他身边的汉子缺了只眼睛,独眼中闪现不忍的神色。

    屠胡坚定地道:“我自己来,他们都是我的兄弟,我亲自送他们上路。黄泉路上,我再跟他们赔礼道歉。”

    “此非战之罪,皆是杨荣之错。”独眼将领愤愤不平地道。

    从入伍那天开始他就跟着屠胡,深知屠胡是什么性子,因为许宁为养育他多年的老头买了一口薄皮棺材,这个三十八岁的汉子整整忠心了许宁二十年。从十八岁从军到三十八岁成为大同左卫千总,他整整忠心了二十年。

    许宁犯事死了,杨荣上位,可是对屠胡极为忌惮的杨荣,却因为害怕而给屠胡换上了老弱病残。

    这一战,如果败了,那杨荣真的要负全责。

    “闭嘴!”屠胡训斥道:“大同镇的防线近七百里,大同镇总共不过十多万边军,根本不够人数来守好每一寸土地。总兵自有他的打算,不是我们这些属下能够瞎揣摩的。闭上你的嘴,做好你的事!”

    一边说着,他一边十分利索的结果了一个老卒的性命,脸上闪过的痛苦神色,让其他看到的士兵感到不忍。

    原本这样的事情不需要他一个守将来做,可屠胡执拗的说自己要送每一个没有生还希望的兄弟上路。这种痛苦,本不应该是他这个主将来承受的。

    一将功成万骨枯,从这一点上来看,屠胡可以做冲锋陷阵的猛将,却做不得镇守一方的大惊。

    “将军,我们都会死吗?”一个稍显稚嫩的声音在角落响起。

    说话的是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的左臂上还镶嵌着一支箭矢,身上的皮甲早已丢失,露出里面布满鲜血的外衣。

    他的眼神是那么无助,让屠胡看了第一眼就不忍看第二眼。

    迟疑了会,屠胡深处粗糙的大手摸了摸少年的头顶:“放心,我们不会死的,只要有希望,我们所有人都不会死的。”

    少年眼中升起一丝希望的神采,突然,他咬了咬牙,一把抓住了左臂上的箭矢,用力往外一拔,伤口崩裂,鲜血喷涌而出。这个还只有十六岁的少年,带着惨白的脸色昏厥了过去。

    “包扎!”屠胡十分果断的喊了一句,继续朝关口前头走去。

    鸦角山以东八十里,三千黑色铁骑正停在一片林子里休整,旷野上燃起了炊烟,疲惫了几天的士兵开始埋锅造饭。

    “大人,咱们找了半天,可半点敌人的影子都没看到。”范统不满的嘟囔道。

    他本事不小,可连日奔袭,也让他大腿内侧的皮肤都磨破了,这点痛苦虽然算不得什么,可是出了汗之后,那种痛痒,实在是难受。

    张儒笑道:“不着急,真遇到了鞑靼骑兵的话,你小子不尿裤子就不错了。”

    范统白了张儒一眼:“大人也忒瞧不起人了,俺范统跟着大人出生入死,还真没怕过。以前跟着师父去大草原的时候就遇到过鞑子,俺还杀了几个呢!”

    姜伟拍打着范统的肩膀笑道:“看不出,咱范大统领还是个少年英雄咧!”

    范统道:“姜老哥,你能不嘲笑不,俺说的可都是真话。”

    姜伟连连道:“恩,恩,真的,真的。”

    几人聊着聊着,感觉轻松了不少,身上的疲倦虽然没有尽数消失,却也没了之前的困乏。

    吃过饭后,所有人小憩,如果再不休息,怕是没遇到鞑靼鞑子,他们就得自己先被自己给拖垮了。

    睡了不知道多久,耳边突然传来脚步声,张儒猛地从地上弹起,腰间绣春刀已经在睁开眼的一瞬间出鞘。

    这时,那脚步声的主人正好到达他面前四五步远的地方,那人是锦衣卫的缇骑,也是军中探马。

    “将军,前方发现狼烟,看方向,好像是鸦角山方向的。”那缇骑单膝跪地。

    张儒皱着眉头问:“鸦角山距离此地至少有八十里,狼烟应该传不了这么远的距离。”

    缇骑解释道:“鸦角山离此地的确有些远,但是平远堡、威远堡都燃起了烽火。虽然在此地只能勉强看到平远堡的烽火,可威远堡的烽火离此地却不远。威远堡不曾发现大战痕迹,所以属下推测,不是平远堡出了事就是鸦角山出了事。”

    张儒点点头道:“你分析的很有道理,传令下去,一炷香时间,出发!”

    现在还不清楚出问题的到底是哪里,所以他决定先去威远堡。好在这几个关口之间有直达的道路,不需要绕道。

    很快,听说前方可能有战争的老卒们爬上了马背,锦衣卫的缇骑也一个个威风凛凛的握紧了腰间的绣春刀。

    老卒们眼中更多的是凝重,他们曾经跟鞑靼骑兵交过手,知道他们的厉害;而缇骑们眼中更多的则是兴奋,这群刚从窝里面出来的小牛犊,还不知道老虎有多厉害,他们很想尝尝这个厉害。

    骑兵的速度,向来都是很快的。

    二十里路程只用了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可到了威远堡下面一看才知道,这里根本不曾发生战事,他们是看到平远堡那边的烽火才点燃烽火的。

    本来守将还想派人去增援,但是害怕威远堡有失,守将只好退而求其次,点燃烽火,希望上面的人能看到。

    张儒不敢停留,下令麾下所有骑兵加快速度,快马加鞭前往平远堡。

    一个时辰后,到达平远堡,这里也没有发生战事,他马上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劲了,再次让大军奔驰,这次的目的地,是最西边的鸦角山。

    鸦角山作为大同镇和山西镇的交接处,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正因为这里易守难攻,这里的城墙构筑相对于其他地方来说更为简单。

    张儒猜测鞑靼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将鸦角山当做第一选择。敌人显然非常了解明军的作战方针,这种地方,不管是大同镇还是山西镇,在反应过来的第一时间都会想到,对方会派人去守。

    一旦没人增员,只怕鸦角山不日就会被破掉。

    此时,鸦角山关口鏖战正酣,明军本就擅长守城之战,而那些大大骑兵擅长的是长途奔袭作战。

    城墙上的床子弩划破空气,发出惨烈的呼啸声,笔挺的钻出去之后,很快就会成为一串人马肉交错的糖葫芦。

    那些鞑子跟大明交战这么些年,也有了不少心得,不仅准备了大量的棉被战车用来抵挡床子弩和城头箭矢的攻击,还有许多战士防骑了战马,临时砍树做成了云梯。

    这些东西做工虽然简陋,可是却免了辎重的长途跋涉,省却了不少时间的同时还能打明军一个措手不及。

    臂力强大的鞑靼神射手时不时会将箭矢射向城墙上面,躲在墙垛下面的人还好,那些正好往外射箭的士兵就惨了。一不留神,那如毒蛇一样的箭矢钻进胸膛之后,便再没有活下去的可能了。

    双方你来我往,不时会有人死掉,城头的守军越来越少,滚油依然在不停往下浇,爬在云梯上的鞑靼骑兵一个不慎就会被滚油浇头,而后双手一松,带着惨嚎跌下城头。

    东边已经有敌人开始登上城头,屠胡大喝一声,整个人飞上高空,足尖在那些袍泽兄弟身上一点,带着身边的亲卫朝东侧冲了过去。

    几个明军费力的挥舞着手里的长弓,这玩意根本无法给敌人造成太大的伤害,没挥舞几下,长弓就断成了几节。而后,锋利的鞑靼弯刀就刺进了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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